日。”
快刀刘一听,赶忙道:“小人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头,老爷要是有用得到的地方,可差人来通知我。”
随便一出手,就是十两雪花银。
这是金主啊,抱上大腿的话不敢说,多指使自己几次,再赚些银子也是好的。
“好,我记住了。”
张恒点头应下,随后又问道:“我杀此獠,不会有麻烦吧?”
“大老爷放心,一些刀口舔血的杂碎罢了,有今天没明天,回头哪条街有人火拼,将他算进去就是了,像这种人,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
世道艰难,天天都在死人。
快刀刘虽然是捕快,可也见惯了生死,对此并不在意。
“张大哥!”
不等再客套下去。
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鸡走来。
张恒抬头一看,不是宁采臣是谁,乐道:“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没想到就看到你了。”
看到张恒来了,宁采臣大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蛋的母鸡去街上卖,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出去,我还觉得这是坏事,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要我留着母鸡,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
见张恒遇到了朋友,快刀刘拱拱手,拖着尸体走了。
张恒对此也不在意,翻身下马,与宁采臣说道:“兰若寺内,你吃我半只野鸡,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
一听还字。
宁采臣一拍大腿:“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子,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小赚了一笔,回头便把银子给大哥补上。”
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
听到宁采臣要还钱,不以为意的说道:“钱就不用了,你拿着这钱买点酒菜,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
宁采臣穿的干净,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
由此可见,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算不上优越,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
钱他是不会要的,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
不如直接买来吃食,大快朵颐,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
“行,我听大哥的。”
宁采臣一口应下来,带着张恒往家里赶。
到了宁家一看。
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宅子虽然是老宅,看得见的破败,可宅院并不小,有前院,中院,后院三套。
不过也不奇怪。
宁采臣出身寒门,是读过书的,而且有秀才功名。
寒门也是门,换成普通的庄户人家,根本不可能供子孙读书,甚至都没有读书这个概念。
“采臣,谁来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有花甲妇人从院内出来。
宁采臣抬头一看,向张恒开口道:“张大哥,这是我母亲,我还有个给人当上门女婿的大哥,平日里不怎么回来。”
张恒礼赞:“福生无量天尊。”
赞完,又从乾坤袋中拿出一本经书,开口道:“初次见面,没什么好送,这本太上清静经由我亲手抄写,老人家您就收下吧。”
宁采臣之母听闻只是一本道经,还是张恒自己抄写的,心想也不算什么贵重之物,当即便收了下来:“多谢道长。”
张恒含笑点头。
并没有告诉宁采臣之母,这本道经是他练剑之余写成,笔画中带着剑意。
虽然不像达摩手书那般,能有佛陀虚影自经文中冲出,却也有震慑群妖,诛杀恶鬼之能。
将这本书供奉在家里,等闲鬼怪绝不敢踏入一步。
放在大户人家手中,千金不易,足以奉为传家之宝,保子孙数代不受邪魅所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