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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一章 古代结婚年龄太低了
纳税还这么开心的,朱允炆头一次见到。



紧走几步,朱允炆跟上了农夫,问道:“老丈,这纳税可不少啊,今年收成还可以吧?”



农夫偏头看了几眼朱允炆,脚下没停,老脸一挤:“老天爷照顾,今天还过得去。”



朱允炆欣慰地点了点头,今年老天爷是很赏脸的,不说风调雨顺,至少没有大的旱灾、涝灾,夏收可算丰收。



作为农业为基础的大明,可以说很多时候都是看天吃饭,好在南直隶、浙江、江西等地这些关键的产粮区,通常没什么旱灾,加上这里河湖密布,就是来几场强降雨,一般情况下也能承受的住。



苏杭这一片区域是大明的粮仓重地,这里丰收,那就意味着至少能养活大半个大明。



有粮食,百姓能吃饱饭,那就不会有农民起义。



农民不起义,个别藩王造个反,强行出镜什么的,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当然,穿着“不要让我背负杀害叔叔罪名”防弹衣的那位藩王除外。



“老丈家里有几亩地,子孙可都孝顺?”



朱允炆含笑问道。



农夫放缓了脚步,爽朗一笑,道:“家中有田三十亩,儿孙都好,都好,孙儿今年十五了,找媒婆说了个好姑娘,过两日就要完婚,哈哈,这位公子若是得空,也可来喝一杯喜酒啊。”



朱允炆微微皱眉,道:“我记得朝廷规定是男子十六岁方可成婚吧?”



农夫摆了摆手,不以为意:“十五和十六能差多少,已经是大小伙子了,也该成婚了。”



“那女方多大?”



“十三啊。”



“畜生啊!”



朱允炆张口就来。



农夫愤怒地看着朱允炆,哼道:“畜生还不用十三岁呢!”



朱允炆指着农夫,农夫甩了甩胳膊就走了。



“气死我了!”



朱允炆有些愤怒。



宁妃看着生气的朱允炆,说道:“虽然朝廷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可成婚。但民间并没有严格执行过,十三岁小是小了一些,也并没有多少问题。”



“怎么没问题!”



朱允炆生气了。



十三岁啊,这身体还没发育,刚刚进入青春期,这就要嫁人了?你妹的,知不知道搁后世这是要判重刑的!



但朱允炆也清楚,自己的愤怒是有些不切实际的。



整个古代中国,几乎都处在“早婚”时代。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不要以为周朝是三十岁才娶老婆,人家这里的规定只是说,你如果是男人,只允许你打光棍到三十岁,如果你是女人,那也只能单身到二十,混到三十多二十多还没老婆老公的,可是违背“礼仪”的大事……



一句话,单身太久,犯法啊……



孔子重礼,曾做过解释:“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



也就是说周朝时,人家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可以成婚。



汉朝时期法律更简单,只规定女子法定结婚年龄是十五岁。



男人?



哦,没规定,你们看着办吧……



唐朝初期还不错,法律规定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成婚。不过这一条明显是没执行彻底,因为小武成为武媚娘的时候,也才十四岁……



但了唐开元年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将结婚年龄下限直接调整为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摧残青少年了!



宋代沿袭唐代初期的规定,但额外附加了一条催婚的内容:“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明代朱元璋极为重视人口,规定的是男十六,女十四。同样也加了一条:四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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