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等于多少平方米。
在我看来,在实际应用中,如果要进行带单位的四则运算,那么它们的单位也要进行相应的运算才行。
相同单位的话,进行加减法的时候还等于原来的单位,也就是一米加一米等于两米。这里面的米加米、米减米还等于米。
但是此时如果单位不相同呢,比如一米加一分米,那么就要将其化为相同的单位,不然不能直接运算。
此时既可以将一米化为十分米,和一分米相加,得到十一分米;也可以将一分米化为0.1米,相加得到1.1米。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单位相同就行。
而进行乘除法运算的时候,就和加减法不一样了。
此时,米乘以米等于平方米,而米除以米是单位一。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四万乘以四万的问题,此时我们也可以将‘万’看做单位,此时单位和数字分别相乘,计算出应该等于十六万万。
但是跟上面的平方米的例子不同,此处的万万呢,还可以写成另外一个单位,那就是亿,所以十六万万也等于十六亿。
当然,我们也可以将四万这个整体看做是一个数字,直接相乘的话还是同样的结果。
至于上面买苹果那个问题,它的单价是0.8两,那么计算的时候就应该写为0.8两银子/斤×5两,由于斤和两可以换算,那么刚才的式子还可以写成0.8两银子/斤×0.5斤。
此时数字和单位分别相乘,结果就是0.4两银子。
不换算的话,那就要写成:4两银子两/斤。
这个式子看起来很麻烦,也不太容易理解,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是能化简就化简,能约掉的就约掉。简单方便嘛!”
写完没几分钟,路明远就收到了回复。
温柔可爱姜子淳:感谢大佬指出错误。其他的我都理解了,但是米除以米等于单位一,这个怎么理解?
路在脚下:这里的单位一你可以看作是纯数字,它是无量纲的,无单位的。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人为的赋予它意义,比如一本书、一个苹果、一段路程等等。
甚至还可以是几倍,比如4米是2米的2倍;2米是3米的2/3。
再比如有一个题目,10米长的木条,每段截1米,可以截多少段?
这个题目我们可以这样计算:10÷1=10段;也可以写成:10米÷1米=10。
但其实如果真的较真的话,应该这样写:10米÷1米/段=10段。不过一般没人按照后面的式子写。
而第二个式子后面的10呢,我们就可以人为的理解它为10段,甚至换个题目它也可以理解为10倍。根据题意和问题,这个可以随时变。
温柔可爱姜子淳:好吧,有些理解了!也就是说虽然它没有具体的单位,但是我们理解的时候,有时候却必须给它赋予一个什么东西,这样便于理解。
路在脚下:也可以这么说。
刚解释完,路明远就发现他又多了一个关注,嗯,是姜子淳。
自己就两个账号,她竟然全关注了,这不得不说两人真有缘啊!
笑了笑,他浏览起了其他问题。
今天来了兴趣,路明远便准备歇息一下,放松一下精神,也顺便看看数学都进展到了哪里。
翻开自己写书的时候就出的那个“费马大定律”,也就是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甚至推广到n次方。
这个问题里面更热闹。吵成一团。
不过成果却不怎么样,直到现在,他们连n=3的时候都没能证明出来,更别说其他的了。
不过有人用笨办法手算过,看评论里说已经验证到了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地步,还没找到反例,看样子这个定律应该是正确的。
不过这个得证明啊!不证明怎么行?
对此,路明远摇了摇头,一脸的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