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打擂台(上)
“这里的语气一定要充满疑惑,后来?对,就是这样。也就是说你当时根本不认识他们。这位巡警证人,大概率的回答是……”



“大家不是一个部门,以前也没打过交道。是后来才知道是自己人。”



“你是说和西九龙的警官,在案发前没有任何接触?”



“没有。”



“那是否有人通知你们,巡逻时需要穿避弹衣?”



“没有,我们巡逻从来不穿避弹衣的,那天也一样。”



“你刚才说已经对劫匪形成了包围,请问,劫匪有多少人?使用什么武器?”



“劫匪大概有三四个人,使用的武器是ak47冲锋枪还有手枪。”



“三四个人?三个还是四个?”



“现场太混乱了,我没看清……”



何伟伦此时越发确认,严少筠的目的不是杜志辉而是汤家贤。



何伟伦再次叫了反对。



“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分散陪审团注意力!”



“辩方律师……”



“对不起法官阁下,我马上进入下一个问题。请问证人,梁盛名警官使用的是什么武器?”



“警方配备的点三八左轮。”



“西九龙重案组的同事呢?”



“都一样。”



“也就是说,警方当时在用点三八左轮手枪硬拼ak?直到我的当事人闯入,中断了枪战。”



“他是要救劫匪!”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是……”



“请问你,当事人是用哪只手开枪?左手还是右手?”



“右手。他左手握着方向盘。”



严少筠脑海里,陈彦祖形象越来越清晰。自己的思维、灵魂逐渐消散,完全是脑海里的陈彦祖在控制身体。



虚空中仿佛是陈彦祖在开口,再通过自己的身体把要说的话说出去。



“请问,梁盛名一共开了几枪?”



“大概是五枪左右吧……”



“左右?”



“现场太乱,我搞不清楚。”



“我的当事人开了几枪?”



“反对!被告开枪的次数和罪行毫无关系!且和证人无关。”



“反对有效,证人无需回答。”



“梁盛名枪法怎么样?”



“名叔射击成绩很好的,是公认的神枪手。”



“也就是因为他的枪法足够好,才能在鸣枪示警无效之后,命中击中一名劫匪是不是?”



“是。”



“梁盛名总共开了五枪,两枪击中劫匪,也就是说,梁警官向我的当事人开了三枪……”



何伟伦:“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引导陪审团情绪。”



“反对有效!”



严少筠这种状态最大的好处是,法官说什么也影响不了她。



这时候继续按照训练时模拟的情景继续:



“控方证物p3显示,富豪表行现场提取到的黑星手枪弹头一枚,梁盛名体内弹头一枚,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用右手总共开了两枪。”



“反对,弹头数量无法准确证明开了几枪,且辩方律师纠结于这个问题,根本就是在转移重点。”



“法官阁下,我想说的是,我的当事人为左利手!也就是普通人说的左撇子!他在口供上的签名也可以证明我的观点!梁盛名向我的当事人连开三枪,我的当事人以非惯用手开两枪。在口供中,当事人称在码头与劫匪头目黄彪正面冲突,并开枪将黄彪打伤。而控方证物p7,也就是军火专家出具的报告,也证明了当事人左右手均提取到火药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3/5)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