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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 手帕之梦
上这么一段女旦的唱词。



可家里人不喜欢他唱戏。



当然了,他父亲一心想他继承家业,就算不能继承家业,也该好好读书,求取功名,出人头地,可唱戏算怎么一回事儿?



唱戏的那叫伶人,有几人看得起唱戏的?



这已经是他不知道第几回挨打了,但他就是没办法停下,没办法停止自己对于戏曲的热爱。



家里只有一个人喜欢听他唱戏。



那是个家丁的儿子,叫做沈山河。



沈山河比他大不了几岁,差不多的年纪,高玉绳锦衣玉食,沈山河却粗布麻衣,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干。



一次偶然的机会,沈山河劈柴回来,巧遇了躲在柴房里练嗓子的高玉绳。



“自古常言道得好,烈女不侍二夫男。”



“愿借大王青锋剑,情愿尽节在君前。”



便是两句,沈山河就觉得这乐音实在美妙,就好像是无数精美的乐器编织出来,哪怕是天空的云朵听了,都要忍不住驻足不再飘游。



他很是好奇,却不想,唱出这般高雅韵味的,居然是自家的少爷。



早就听下人们嚼过舌根子,说他们高家的少爷,不爱功名、不喜读书,一门心思,都在优伶行当上。



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可唱的这样好,岂不是老天爷赐给艺人一行的瑰宝?



待到唱完一段,高玉绳眼中的光便也暗了下去,又恢复了被父亲训导时的失落惆怅,迈出几步,抬头一看,便撞上了沈山河。



他是几时来的?



他全都听见了?



高玉绳慌慌张张,意欲掀开沈山河逃跑,谁知他这瘦弱的身板根本动不了对方分毫,只得着急道,“你、你……你是谁?!还不……还不快给本少爷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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