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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羡慕
“唐颖.何远”



因为知青点有了新的知青入住,秦溪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随意的出入知青点了,找人都是在门外叫的。



其实秦河他们可以直接去找何远的,他们男的,没那么多讲究,两兄弟跟新来的许州许牧都认识了,还一起去摸过鱼,算是朋友了。



可他们脚下的草鞋沾满了泥水,往屋子里一踩,保准一脚就留下一坨泥水,这鞋子,他们甚至都不会踩着进自家屋,还是不要去给人添麻烦为好,这天气本来就潮,你还在人屋子里留下泥水,即使是无心的,也不好,这点秦溪早就跟他们说过了。



同理,秦溪不进唐颖她们屋,也有这个原因在,还有就是,她一直跟新来的袁萍毫无交集,还是属于知道名字的陌生人行列。



唐颖在床上坐着,一听到秦溪的声音,起身就往外走去。



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手把她挂在墙上的斗笠给拿了下来,戴在了脑袋上。



这都习惯了,这段时间,天色一直都是阴沉沉的,虽然现在是没有下雨,可指不定阴着阴着,这雨就落下来了,还是带上斗笠为好。



如果今天运气好,出了太阳可以遮阳,如果今天运气不好,又下雨了,可以挡雨。



要是没有斗笠,脑袋就得淋雨,如果大队长支书下雨还不让解散,从头上滑落的雨水落进眼睛里,绝对会很不舒服,所以,斗笠还是带着吧!



“秦溪,你们怎么没有带斗笠啊?”走到近前,唐颖看着脑袋上光秃秃的三兄妹,不解的问道。



这个带斗笠干活的传统还是秦溪自己弄出来的,说既可遮阳,又可挡雨,这会子,怎么她自己“破戒”了。



秦溪听到这话,手往脑袋上一搭,除了头发,别无所获。



所以,她还真是给忙忘了。



“急急忙忙的来找你,给忙忘了,我就说今天出门,感觉少了点什么,现在看来,是忘记带斗笠了。”



“我也是现在才发现。”秦河挠了挠自个的小平头:“我去拿,马上回来,等我啊!”



话音还没落地,他人就跑了。



秦河是个急性子,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字,快。



“你小心点,地很滑,可千万别摔了。”秦溪跟个老妈子似的,在后面叮嘱道。



对于他们两兄弟性子急这点,秦溪感觉自己是操碎了心,关键她说的还不管用,可心里又忍不住担心他们,这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久而久之,就觉得心累了。



“何远呢?怎么还没出来?”



五个人一直都是一起走的,不管能不能被分到同一块田里上工,总归去是要一起去的。



前段时间,唐颖跟何远两人的小粘糊,秦溪全都看在眼里,她有预感,这两人的苗苗快要冒出来了。



这以后,何远就是名正言顺的对象了。



虽然她很想跟唐颖八卦八卦这些事,可到最后,秦溪还是忍住了。



这种事,还是要唐颖自己觉察出来才有意思,再一个,她一个万年单身狗,还是别去掺和了,万一她自个感觉错了呢!



“我不知道,我吃完早饭就在床上坐着等你们来了,不清楚他那的情况。”



“年初,他屋里住进去一个许州一个许牧,以前我还能毫不避讳的去何远屋里随便站站,现在嘛,得避嫌。”



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说这句话的另外一个意思是,她跟何远两人不用避嫌。



“再次后悔当初没跟你们似的,在村里盖间房,要不然现在也不至于在这里住的那么难受了,连个独立空间都没有,麻烦死了。”



唐颖说话间,何远终于出门了。



“怎么现在才来?有什么事吗?”等人走过来,唐颖忍不住问道。



“没,就换了一下衣服。”



“你没带斗笠,快去拿。”



“哦哦,我马上就去。”何远跟之前的秦溪一样,摸摸脑袋,随后才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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