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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逛街去
宋漫这两天得了清闲,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吃的除了饭菜就是补血的药。



在躺平了两天后的一个早晨突然起了个大早。



因为她发现,自己在翻身的时候,胸前的伤口竟然都不痛了。



翻身侧过去的她,惊得立马睡意全无。



猛地坐起身,掀开自己的衣物,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伤都没有了?



咦?怎么回事?



真是奇怪。



原本她都做好自愈力消失的心理建设了,虽然失去自愈力可惜,但是自己并不是只依靠这个存活的,自己有医术有功夫,何愁在回陇生活不下去?



等自己慢慢接受了这个现状的时候,它又给自己好了?



这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咩?



怕以防万一,她再次用刀实验了一下。



半个时辰一过,伤口果然自己愈合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既然它能自己愈合,那前几日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宋漫开始仔仔细细地回想当天发生的过程。



当时影哨五指成爪,带着深厚的内力,朝着自己胸口而来,当时觉得他的身法诡异,有些眼熟,却想不出来是哪门的功夫。



就在影哨捏着自己的心脏的时候,极强的不适感传来……



“莫不是因为心脏受损?”



心脏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或者这身体的自愈力就是和这个心脏有关。



“也是,一个人的心脏都没了,就算有自愈力,也不可能凭空长出一个心脏来……”



以前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的想法瞬间被宋漫收了起来。



看来这身体的自愈力也是有破绽的,如果心脏受损自愈力就会消失。



以后可得保护好自己的小心脏了。



“佩玲。”宋漫朝屋外喊。



佩玲推门而入“小主,现在还早,你再睡会吧。”



“不睡了。”宋漫一身里衣,光脚下床“襄雅居今天还是没有动作?”



“没有,除了薛意娥那个老毒妇每天晚上出门外,没有其他的动作了。”



“晚上出门?去了哪?”



“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出门时,鬼鬼祟祟的。”



宋漫捧起一把水拍在自己脸上,驱散了不少的热意。



“盯紧薛意娥的动作,她可是个难搞的人物。”



先不说她那一身的毒,就说那个影哨就是个难题。



洗净了脸,换好衣裳。



今日身子利索了不少,心情也格外了地好了些。



换了一身明亮的黄衫,长发挽成双发髻,同色系的深黄色护腕,让整个人利落又可爱。



“走吧。”宋漫一身清爽地拍了拍手。



“去哪?”佩玲摸头。



“今天我心情好,带你去外面逛逛,吃好吃的去!”身体痊愈,身体倍棒,就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真的?”佩玲眼睛一亮,从跟着主人开始,她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都没怎么出过将军府的大门。



“今天所有的开支我结账!”宋漫豪爽地挥手,回陇皇上赐的黄金百两都够在京耀繁华地段买间院子了。



有钱自然是要给自己享受的。



于是带着两名御林军在清潭街开始扫荡,大肆地挥霍,林大和林二则变成拎包小弟,身上挂满了战利品。



“林大……我感觉到了侮辱……”林二一边走一边哀怨地看着前面还在扫荡的主仆两人。



“何止是你……”林大憋闷的声音响起,林二扭头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林大身上挂的东西竟然比他的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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