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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逛街去
“皇上到底是怎么安排的!竟然派我们来给一个庶女打杂?”林大咬着牙根说。



“嘘!”林大猛地一惊“你不要命了,敢质疑皇上!”



林大虽然没有接着吐槽,但愤懑的眼神还是没有变。



宋漫走在前面,身后那两道灼射的目光,她早就察觉到了,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能被选上御林军的人,不仅是身手要好,其身世背景也一定不凡,此时却被她当成随身小厮一样使唤,心里难免不满。



“这簪子不错,都给我包起来吧。”



宋漫来到一处摊子,此时俨然像个发了横财的暴发户,挥手间就是一个摊子的一个月的生意。



摊主瞪得眼睛都出来了,连连答“好好好!”



“小主,买那么多簪子干什么?你也戴不了那么多啊……”佩玲没见过这等豪横,拉了拉宋漫的袖子,嘀咕。



“没事,这些簪子是给你买的。”



“我?”佩玲连连摆手“我怎么能用那么多!我受不起……”



“怎么受不起?”宋漫打断了她“你从三四岁就开始伺候我母亲,难道这点东西你就受不起了?”



“主人对我是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主人把我从人牙子手中救回来,可能我早就没命了,所以我为小主你做再多都是应该的,怎么还能奢求那么多……”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母亲救你,你报之以恩,是你心善。”



“这些年你跟着我们也受了苦,更是早就已经过了出嫁的年纪,如今我既然有了能力,你就放宽心,好好打扮一下,把自己嫁出去。”



佩玲顿时羞红了脸“小主,你还是个闺阁女,怎么说这些话……”



宋漫笑得明媚,佩玲已经快年三十,再不把自己嫁出去就真的成老姑娘了。



“小姐,你的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此时摊主的簪子首饰也全都利索的打包好,生怕宋漫反悔了一样。



宋漫朝身后的林大林二使了个眼色,两人黑着一张脸上前接过。



“走吧,逛了这么久,肚子都饿了。”



“去琳琅阁。”宋漫双手负在身后,一副阔气老板样。



佩玲追在身后“小主,琳琅阁的吃食很贵的!”



“怕什么,你小主有的是钱。”



……



青潭街是京耀城中最繁盛的地方,京中的达官贵人最爱来的琳琅阁就坐落在这里。



琳琅阁是十年前一个北边来的富商,一掷千金买下这块地,建了这个琳琅阁,因为里面的菜式新颖,原料珍贵,定价也高,能眼也不眨地在这里吃一顿饭的人,都是京耀城中非富即贵的。



许多人都以在这里吃上一顿饭而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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