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们去。”老村长也没有挑明,只是笑着向屋子里招呼出自己的儿子。
老村长的儿子叫张兴邦。
名字很有时代特色,脸长得,却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要求。
因为这个时代审美是周正。
奶油小生一般会被说娘,或者轻浮。
张兴邦就长了一张奶油小生的脸。
要是不说他的年龄,谁能知道已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张兴邦今年三十五岁。
他的长相特别偏年轻。
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的样。
说话挺油滑,却不让人讨厌,“我叫张兴邦,从今天起就由我带你们到山上转转,我是这个村子里包打听,也算是活地图,你们想要去哪,我都能带你们抵达。”
“那就麻烦你先带我们去后山逛逛,说你们这里有一种黑山鸡,有些人直接散养在山上,如果今天运气好的话,我们想逮几只拿回家,价钱不成问题。”崔秀只看了对方一眼,立马收回了目光。
扭头又对旁边的霍知耀说,“你的鞋子不打算换一换吗?”
出门之前也带了运动鞋。
霍知耀觉得穿皮鞋,能体现自己身份。
如今得知上山要换运动鞋,毫不犹豫答应,“行,那我先换了运动鞋,咱们上山的时候需不需要带什么防身工具。”
“这个交给我来吧。”张兴邦不谄媚,也不太疏离。
他能把所有的事情安排的特别妥当。
崔秀很满意。
当三人再次上山,手里都拿着一根棍,同时,张兴邦背着竹篓,拿着砍刀。
一边走一边把生出来多余的树枝砍掉。
“我们山里有好多东西,这个时候山里野菜不少,有荠菜,有蕨菜,有小葱,这三样用来炒菜都特别美味。”
“在哪,在哪,你带我赶紧去。”霍知耀很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第1次。
所以感觉很好奇。
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在乡野间玩过。
什么野葱荠菜,他也接触不到。
光听着就很好玩。
“不远了,在爬半截山就到了。”张兴邦显然没说谎。
他就是村里的活地图。
知道哪条路容易快速到达。m.
上山的期间,他们一边采蕨菜,一边吃野草莓。
到了半山坡看见了野葱,崔秀和霍知耀就像老鼠进了米缸。
瞬间失去了自控能力。
崔秀小时候上过山采过野菜。
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激动,也是因为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接触过大自然。
能撒欢自然不愿意放弃。
霍知耀就不一样了。
他是真的好奇。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阅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看见崔秀一铲子下去,一窝小野葱到了手。
“崔秀,你教我。”
“捏着小铲子,找准一个角度,狠狠铲下去,对对,然后用力向上一撬,完美。”崔秀只做了一次示范。
霍知耀学的特别坏。
挖出一窝野葱,比他挣了钱还要开心。
恨不得宣扬的全世界都知道。
张兴邦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
不过在心里想,到底是城里生活的人对乡间的事,感觉好奇。
只不过这种好奇,持续时间不会太久。
要是让他们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