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待在村子里,天天干着农活,指不定要哭爹喊娘了。
“霍知耀,快看,有只兔子。”崔秀也从不挖了,手里拎着铲子飞速的往上跑。
霍知耀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只兔子的耳朵就被崔秀捏在手里。
“你这么厉害,竟然徒手抓兔子。”
感到吃惊的不止霍知耀一人,还有身边的张兴邦。
张兴邦以为崔秀就是长得漂亮,体力肯定不行。
没想到这姑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从小就练过。”崔秀拎着那一只新得来的兔子,喜滋滋地扯了藤蔓,将它绑起来。
直接放在了张兴邦的竹篓里。
有了第1只兔子,剩余的便不会少。
他们上山不到两小时,收获满满。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刚才太激动,跑得太快,耗费了不少力气。
下山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走一下滑三下。
霍知耀身上的名牌衣服,下山之后彻彻底底被草染成了绿色。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反而哈哈大笑。
黑山鸡抓了五只,,野兔子一窝端了。
各种野菜都被整整齐齐装进了尼龙袋。
“你们走的时候,我就让人给你送车上去。”张兴邦累出一头汗。
他也觉得今天过得很愉快。
最起码这两个人相处起来格外舒服。
人与人的缘分很奇怪。
有人见个十次八次,连对方长相都是什么样记不住。
可有些人只见一面,便觉得一见如故。
张兴邦与崔秀他们便是第2种情况。
“那就辛苦你了。”崔秀也没有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