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c罗激动的要找主裁判理论,邓凯立马上前拉住了c罗。
事实上,c罗这次禁区内的摔倒,是可以判罚点球的。
但同样,你要说判罚假摔也问题不大,二者概率均等。
因为c罗存在一个“消极对抗”的状态。
这也是足球和篮球最大的不同。
每隔一段时间,nba都会出现一些划时代的球员。
四大中锋。
乔丹。
四大分位。
詹姆斯。
在他们之后,有两位球员改变了篮球。
一个是库里。
他让篮球进入了三分时代。
一个是哈登。
他让篮球进入了碰瓷时代。
在哈登之前,篮球的造犯规和足球的造犯规其实是一样,那就是硬碰硬。
造别人犯规的人,本身也要承受一定的对抗代价。
那个年代,造犯规属于双刃剑,是英雄的证明方式之一,含金量很高。但不到最后,很少有球星会选择用这种自残打法。
但哈登开创的万瓷王打法,各种主动碰瓷,让造犯规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这种打法貌似符合规则,甚至是利用规则。
一度让人不敢靠近他方圆一米之内。
那些完全不是投篮的投篮动作,屡屡为他赢得罚球机会,创造了持球空间。
这种打法本质上是反篮球的。
是在透支球迷们对篮球这项运动的激情和热爱。
这也是原本对抗激烈的篮球进入“玻璃篮球”时代的一个超级助推器。
从那之后,只要突破必然有犯规,这是程度的变化。
以前投球犯规大都只有打手,但现在投球,但凡你敢防过去对方几乎就能造犯规,这是目的和性质的变化。
看上去明显有问题的打法,却偏偏符合规则,以至于nba一时半会儿都没能想到扼制哈登的办法。
只能通过出台“关于投篮时以异常角度倾斜到防守者身上的造犯规动作无效”等规定才逐渐改变了碰瓷风。
这不禁要让人们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是在打规则,还是在打篮球。
这其实和一个很多人童年都不理解的问题有关……所有人包括警察明明知道对方是坏人,但为什么不能抓对方,对方还可以逍遥法外?
这是一个经典争论,非常难说对错。
放在运动上来说,有些东西规则上没有写,不是因为规则有遗漏,而是因为那些东西本上就不符合这项运动,是不说大家也懂的,但没想到后来真有人这么无耻。
美国人因为种种原因,在这方面甚至很多方面,已经形而上学,闹出了诸多笑话了。
但欧洲人却从未忘记足球的初衷。
也不允许有人利用规则的漏洞去从中得利。
所以足球的很多犯规动作,有的判罚,有的不判罚,排除黑哨假球的影响,其原因就在于主裁判对双方动机的判断。
按照美国人的看法,进入禁区、对方和持球者的腿有接触,持球者摔倒,绝对点球。
哪怕持球人故意用自己的脚去勾防守者脚这都是点球。
但在欧洲,在足坛,主裁判认为持球者进入禁区后,并没有完全控制住足球,这时候双方对抗的尺度会比你控球之后对方来争夺的对抗尺度大很多。
这时候轻易的摔倒,属于你自己对抗能力不足。
或者你进入禁区后并没有进攻意图,又或者你在正常对抗力度范围内主动倒地等等。
这些都不予以点球判罚。
所以c罗刚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