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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5章:苏亦关于“数字卦”的名场面
,苏亦就大量阅读侯马盟书的资料,其中《侯马盟书》也没啥翻。



看到两位先生一前一后做了关于侯马盟书的学术报告,他当然不会落下。



两场报告听下来,收获满满。



此外,他也很关注李学勤先生的报告。跟大家不一样,他研究的是青铜铭文《岐山董家村训匜考释》。



这里面的“训匜”是一个西周青铜器。



青铜器铭文记载了西周一名贵族“训”与其“牧牛”(负责养牛的家奴)对簿公堂的事,具体诉因已不可知,但最终结果,是西周官员认定牧牛有错,继续责罚他。



这个青铜铭文,也被称为“青铜法典”,而这个案件,也被称为中国有据可考的第一个人民事诉讼案件。



因此,它的铭文,也成了众多法律史专家的研究史料。



原文其实挺长的,一共有一百五十七个字。



“惟三月既死霸,甲申,王才豐上宫。白扬父廼成?,曰:“牧牛!徂乃可湛。女敢以乃师讼。女上任先誓。今女亦既又御誓,專、格、嗇、睦、训造。亦兹五夫,亦既御乃誓,女亦既从辞从誓。弋可,我义鞭女千,幭剭女。今我赦女,义鞭汝千,幭剭女。今大赦女,鞭女五百,罚女三百锊。”



白扬父廼或吏牧牛誓日:“自今余敢夒乃小大事。”



“乃师或女告,则致乃鞭千,幭剭。”牧牛则誓。乃以告吏邦,吏曶于会。牧牛辞誓成,罚金。训用乍旅盉。”



(铭文因为输入法的关系,只能做参考,不全对。)



翻译过来就是:



西周某年一天,一个叫牧牛的人为争5个奴隶状告他的上司(亻朕)。判官伯扬父认为牧牛以下犯上,需要鞭打他1000下,并在脸上刺字施以墨刑,但最终改判鞭打牧牛500下,罚铜三百锊[?e?],不再施墨刑,并让牧牛当场立誓永不再告。牧牛起了誓,挨了打,受了罚,在有关官吏的参与下了结此案。(亻朕)打赢了这场官司,得到了铜,为彰显胜诉,便用此铜铸造了这个匜。



再简洁一点就是:



牧牛有罪。



所谓大赦,就是从打一千下变成五百下。



剩下的刑罚变成罚钱。



于是赔付的铜钱,被训做成了宗旅(族)之盉。



……



这格宗旅之盉也就是1975年在岐山董家村窖藏里面出土的训匜西周青铜器。



整个青铜器则是被董家村一个叫做董宏哲的农民给挖出来的。



一连挖出好几个青铜器。



最后上报有关部门。



全国各地的专家蜂拥而至。



岐山董家村也就是开始出名了。



仅仅是这个青铜器就可以讲述一个相当经长的故事。



从它的铭文考释,也能够去研究当时的社会制度。



比如可以知道西周的审判是由司法官吏主持的,罪犯跟证人都必须到场,而且,贵族官员却享有特权,因此,牧牛奴隶的上司没有到庭,也是可以的。



甚至,口供成了主要熬的证据。



不过誓言也很重要。



也需要认证、书证、物证等



证据。



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证据制度。



从某种程度来说,已经摒弃了夏商的神示证据。



甚至,这些出土文物也成为衡量存世文献《周礼》等典籍真伪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那么李学勤先生,在文章里面都考释了哪一部分?



又有哪一部分,是前人的考释?



实际上,唐兰先生,在《文物》1976年第5期,也写过:《sx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李学勤先生的考释跟唐兰先生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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