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一下,有一件事让我很疑惑,对于死者的致命伤,我一直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伤口的角度是向下的!”
3号皱眉打断道:“你又来了,律师们已经讨论过这一点了!”
“可是我还是觉得奇怪,就是觉得有点不太对劲!”2号坚持道。
“被告只有一米七的身高,而他的父亲也就是死者可是有一米八五的身高,他们身高相差了那么多,他要向下刺出这样的伤口来,应该不容易吧?”2号说道。
这一次,3号来到8号面前说做个示范:“大家仔细看着,我只做一遍示范!”
他示范了矮的人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这个时候,同样的有过古惑仔经历的五号走了过来。
他问所有人:“你们见过别人互砍的样子吗?”
其他人都摇头。
他却点头道:“我见过!”
他给大家示范了一下,说:“大家不会那样用摺叠刀!而是会这样!”
他做了一个把摺叠刀弹出来的样子,然后向前捅,他告诉所有人,折叠刀都是向上捅人的;没有人反握折叠刀刺向对方,这样做太蠢了。
因为反着握刀是很难让摺叠刀弹出来的。
八号顿时就说道:“那孩子明显的非常熟练地会用这种刀,那么如果按照你说的那样,他怎么可能那样杀了他父亲?”
3号依然觉得这都是扯淡。
八号一个个问过去。
十二号的态度没有那么肯定了,他只是说我不知道。
轮到七号。
他根本不在意:“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但是我觉得你们这样讨论没有意义,根本得不出结论,我想我要做出突破。我要改变决定,无罪!”
显然,他根本不在乎是有罪还是无罪,只要能让他快点离开这里,他就投哪边。
可是七号的不负责任的墙头草的说法,却是不但让3号生气不已,也让投无罪的十一号觉得对方很不负责任。
“谁告诉你,你有这样的权利玩弄别人的生命?你不在乎吗?”
“你要投无罪,必须是你真的认为无罪,而不是因为你想要离开这里,所以随便投票!”
“你认为他有罪无罪,都必须有自己的理由,而不是人云亦云。”
“我说了他无罪!”
“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说?”
他根本说不出来,因为他的心思压根就没在这里。
这一幕让很多人看了都有种复杂的感觉,因为现实之中这样的人存在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陪审团制度好吗?
或许吧!但是显然同样的任何一种制度,包括这种制度也有其局限性。
七号的态度只是其中的一种。
很快地,再次进行投票。
这一次又有3票改变主意了,3:9!
但是因为必须达成一致,所以,似乎又僵在这里了。
看到这样的结果,十号很是不爽:“我就不明白了,你们搞出来的那些细节,根本一点都不重要好吧?你们跟我都看到了那个被告,你们相信他说的话吗?他说刀子不见了,案发的时候他说他在看电影的证词,他在说谎,这种人一句真话都没有,他们习惯了说谎,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事实,他们这种人杀人根本就不必有理由,好好的人不当,去当古惑仔,这种人你们也信?”
可是他的话,却是让曾经当过古惑仔的4号觉得很是刺耳。
事实上,不止是4号,其他人也都很不爽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甚至包括3号陪审员,也转过头去,不想听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