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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又让我想起来了我们被狼撵,最后掉粪坑脱身那天
贼配军也叫做发配充军,是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在中国历史上的应用非常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尽管那时还没有“充军”这个特定名称,但已有类似的做法,即将罪犯发往边疆或偏远地区服兵役或从事劳动。



早一些记载的比如,秦始皇在位期间(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就曾经将逃犯、赘婿、商人等发往边疆地区从事军事活动或屯垦。



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刑罚形式逐渐规范化。



到了宋代和元代,发配充军开始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被创设,并在明代达到了高峰,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明清两代,发配充军成为了处理重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在补充边疆驻军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清代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明代的发配充军制度,使之成为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



对比他们这些人犯下的罪过,看电视剧什么的多数都是政治手段,多数都是演绎化居多。



对于李明达弄得这次大规模的充军而言,对大唐的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精华吧。



拿生物链来说的话,正常的社会构成,他们的出现正常也不正常,合理也存在非合理。



反正李明达是为了自己社会的稍微清明一些,至于达到完整的净化那是不可能的。



犯罪这玩意在根本上去除不掉,除非是按照某些小说设定的来个集体升维度等等。



程咬金作为从乱世走出来的猛将,训练人自然是有一手,即使是训练成军时间不长,从队伍的行军做派来说也比以前的那些流寇组成的乱军强得多。



当然你让他们与大唐的精锐比较,那是差的十万八千里,对于二线三线的驻城守军对比还差不多。



行军队伍中,一个十人组成的小队里,传来絮絮叨叨的说话声音。



大哥,我们这次去西域能不能活着回来。



不知道



大哥我想我老家隔壁的梅儿了



你不是告诉我那是人家的媳妇了



只是与那厮订婚而已



媒妁之言已定,你还是安稳点吧,再说了你自己都说了你是后来搬过去的,人家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



来得晚就是错了



老六啊晚到了不是你的错,可是你天天堵在人家门口骚扰就不对了。



那叫爱情



狗屁,你就是丫的见色起意



老七你是不是找抽



你来啊



眼瞅着二人,一言不合要动手



队伍中,一人发话道:你俩个老实点,这是行军,要是让监军的看到了你俩不死也得脱层皮。











听到队伍里,他们的大哥也就是现在十人长的呵斥,才算了事。



其实他们也不算是亲兄弟,结拜在一起除了形势所迫以外,毕竟多数人都是因为各种的罪行被发配到这里的,组合在一起主要还是互相相对看着顺眼,合得来一些。



队伍的行进之中偶尔有骚乱也正常,毕竟他们训练程度在那,周围的巡查的监军也是由精锐的边军组成,对比他们这些多数战功赫赫的老兵对此非常的鄙夷。



边军以往都是出自良家子,身世清白身体健康,李明达改革的军制以后,他们的福利待遇提升了数倍,对于军人的身份比以往的更加骄傲。



让他们与这些人为伍,让他们在心里面有些膈应。



不过多数情况还好,这些人还是有眼力见和小九九的,知道大唐的边军和军制是什么,也经过了程咬金这个混世魔头的铁血教导,小骚乱出现大的骚乱的领头的早在训练之初就被斩了。



也是回想起来训练的时光,带队的十人长回头眺望一下自己一路走来的方向,心中想着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归家。



再向西方



大唐与大食的交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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