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律行做事。”
“可做事归做事,谈之前,你是不是应该先知会一声。”
“律行有我,有周律师,还有两位老板,你通知谁了,我们有谁知道你出去谈生意去了?”
“再说你谈生意的手法,我虽然没亲眼见到,但刚刚苏先生已经提过了,是去陪客户喝酒。”
“陪客户喝酒不是说不行,可那也是有限度的,不是客户说怎么喝,就怎么喝。”
“你不拒绝,玩了命陪客户,就是想谈妥那笔生意。”
“你是不是觉得,只要你谈妥生意,律行就会十分欣赏你,甚至是升你职,加你薪水?”
“这种心理,能说是为了律行吗?”
“最后,你连律行最基本的事都不知道。”
“律行最基本的东西,就是声誉,声誉来自于赢,我们的律师为客户争取到利益,不断累积,才能让律行兴旺起来。”
“换句话说,我们接官司之前,是有所估算的。我们会首先研究一下,这场官司是不是能赢,又是不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你呢?你把什么都谈妥了,最后拿着一份合同回来,告诉我们签字,这叫为律所谈生意?”
“你是为我接的官司,那你提前问过我一句,官司是不是能赢嘛?”
“没有,什么都没有。”
“我连什么样的官司,也是在你姚可可最后谈妥之后,才知道的。”
“这么多东西加在一起,姚可可,你还敢说是为了律所,不是为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