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坐在办公椅上,埋头冥思苦想。
老王什么时候走的,他都不记得了。
综合现在得到的所有信息,他推断出了一些线索。
其一,刘强有不错的经济来源,所以,他去滨海小区盗窃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其二,刘强跟自己老婆的感情并不好!他老婆于十天前离奇死亡,跟刘强有没有什么关系?这点还不确定!
其三,刘强经常去夜店消费,而2502室的业主李月月就在夜店上班。
两个人说不得就认识。
难道是刘强花了很多钱追求李月月,最后被拒绝,气不过,就想去杀死李月月!
其四,2402室的业主冯伟和老婆刘芳正在闹离婚,两人关系已经势同水火。
冯伟有可能雇佣刘强去干掉刘芳!
当然,这只是推断,并没有证据。
周正决定先去了解一下刘强老婆死亡的案子。
既然是命案,就一定在刑警队立案了。
周正知道,十天前刑警一队并没有人接到过这个案子。
他起身走出办公室,来到刑警二队的楼层,找到了二队的一个警员。
询问之下,案子果然被刑警二队的人接手了。
一番打听之下,周正了解的案件的经过,以及刘强和她老婆的故事。
刘强的老婆叫王晓颖,曾经是健身馆的一名会籍顾问,也就是卖健身卡的。
刘强的健身卡,就是从王晓颖那买的。
后来两个人发展成了朋友,然后结的婚。
结婚后,王晓颖就辞掉了工作,专心致志的当起了家庭主妇。
刘强对王晓颖失去兴趣后,就经常出入夜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刘强急了会动手打人。
半个月前,王晓颖又一次被刘强打了,她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
十天前,王晓颖骑自行车去镇上的亲戚家的途中,被人杀害。
凶手用刀割断了他的喉咙,并抢走了她手上的金戒指,脖子上的金项链。
刑警二队的警官接到这个案子后,经过调查研究,认定成一起抢劫杀人案。
由于案发地没有监控,而且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天不亮的时候,并没有目击证人。
二队的警官,暂时还没有查出什么线索。
周正低头想了想,他觉得王晓颖死的有些蹊跷,或者说,二队警官把这个案子定性为抢劫杀人案有些牵强。
王晓颖是骑着电车去亲戚家的,行凶的歹徒完全可以抢了她身上的金银首饰就跑,王晓颖追都追不上,没必要非得杀了她吧!
既然是拦路抢劫,犯罪嫌疑人把凶器一亮,王晓颖一个弱女子还不得乖乖把值钱的东西都给了歹徒?
抢劫犯即便被警方抓获了也不会判处死刑。
杀人犯可是要吃“花生米”的!
凶手不可能不知道这么浅显的道理的。
周正总觉得,为抢一个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歹徒没有理由去杀人。
这性价比也太低了!
而且,事发地在通往镇子的小路上。
王晓颖骑着电车,穿着也不像是有钱人,歹徒难道就不怕她身上没有钱?
就不怕废了半天劲,而毫无收获吗?
周正把自己的疑虑说给了刑警二队负责此案的警官。
那位警官点点头,说周警官,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们曾经也考虑过这些问题。
但是,这个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太多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也可能是歹徒费劲把火的抢劫了王晓颖,结果发现她身上没有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