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华是一个鳏夫,终身未娶。
平时的时候,就种地和去城里打点零工。
和其他人一般去打工,也没有包工头要,因为陈建华身体比较弱,做不了重体力劳动。
可农民工在城里,那有轻松活碌给你做呢?
“我去给你舀!”
陈伟笑着摇头:“大老汉你坐到吃,我自己去。”
轻车熟路进了厨房,农村的厨房反正有着些昏暗,而且还脏。
是的,看起来挺脏的。
陈伟拿起一个碗,碗自然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瓷器。
用手擦去碗里的黑渍,应该是火灰(柴烧过的灰烬)。
直接从锅里面盛上满满的一碗,这红苕稀饭好久都没有吃了。
陈伟还特意的选了一下,盛那种黄色的红苕,这种吃起来甜甜的,很好吃。
稀饭就酸菜!
要是原先的陈伟自然吃着不爽,可现在嘛,陈伟倒也吃的津津有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