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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记仇的女人
这刘志轩有病吧?



林木心里郁闷,他记得上学时,每次刘志轩被欺负,都是他帮忙。



现在他落难,来卖个葡萄,刘志轩不帮忙就算了,还要欺负他?



“我早就看你不爽了!”



刘志轩咬牙切齿的说:“上学的时候,我明明是镇上的人,你就是个村里的农村人!”



“可别人都愿意跟你玩,没人愿意跟我玩!”



“他们把你当大哥,却把我当狗一样欺负!”



“我一个城里人,却还要你一个农村人来保护,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多大的侮辱吗?”



林木已经傻了,完全搞不懂刘志轩的逻辑。



大家愿意跟谁玩,跟是不是农村人有关系吗?



而且老子帮你还帮出来冤孽了?



但他要装傻,便不能质疑,只能傻笑。



“你笑你妈呢,臭傻子,农村狗!”



刘志轩肆意怒骂:“现在你成傻子了,我愿意怎么收拾你都行,你没想到吧?”



这小子肯定心理变态!



林木都无语了,也算明白以前为什么没人跟他玩了。



这心理也太阴暗了。



刘志轩用橡胶辊在林木胸口戳了戳说:“跪下叫爸爸,否则就给我滚!”



这时候,一辆紫色的甲壳虫停在了路边。



看到这辆车后,刘志轩眼睛都亮了,忙屁颠屁颠的走了过去。



甲壳虫的车窗被摇了下来,一个戴着太阳镜的女人探出车窗看了看。



虽然戴着墨镜,可林木却还是很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ωww.五⑧①б0.℃ōΜ



短发美女的气质也很冰冷,她看了刘志轩一眼道:“干什么呢?”



“茜茜,你回来了啊?”



刘志轩搓着手笑,挺猥琐的,随后一只林木道:“茜茜,你看那是谁?”



“我叫万茜,叫我全名!”



短发美女冷着脸,看向了路边的林木,太阳镜下的眼眸就是一眯。



她推开了车门,迈着优雅的步伐向林木走去。



万茜身穿着黑色的短裙,长腿上包裹着肉色丝袜,白色衬衫束腰,胸前一片澎湃。



“林木?”



她摘下太阳镜,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的男人。



原来是她啊。



林木有点郁闷,因为他们有仇。



上初中时,因为耿乐追于莎莎,他就和于莎莎假装情侣了。



可是万茜却说喜欢林木,让林木做出选择。



林木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于莎莎,一来是他得帮于莎莎,二来他也偷偷喜欢于莎莎的。



然后万茜就三天两头找林木麻烦,他又不好意思打女生,就一直忍着。



现在想想,林木还挺得意的,毕竟他初中时还挺招人喜欢的。



那时候他学习好,长的也不赖,还是个小神医,又有林森那么个厉害的哥,喜欢他的人还挺多呢。



“你是谁啊?”



林木只能装傻,因为万茜可记仇了。



“茜,哦不,万茜。”



刘志轩连忙谄媚的说:“林木傻了,是个傻子!”



“什么?”



高中时,万茜就被送去市里上学了,读大学又去了外地。



是最近两年才回家,所以根本不知道林木的事情。



刘志轩冷笑道:“他以前不是很狂嘛,还对你爱答不理的,现在他连狗都不如!”



妈的,这小人得志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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