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
他们看到大爷特别冷静地盯着前方的那两只血红色的眼睛,然后说道:“是野猪!”
野猪?他们当然知道野猪了,野猪可是跟你家里猪圈中养的那些猪不一样,不是用来吃肉的。就是不是你吃它们的肉,很可能是它们会吃了你的肉。这就是野猪,有的野猪体长可以达到两米多,还不算它的尾巴。身高也得有将近一米多,有些地区的野猪体重可达200千克以上的。还有它们的毛发颜色也跟普通家里养的猪不一样,毛色是呈深褐色或者黑色的,年老的背上还会上白色的毛。它们背上都是长而且坚硬的鬃毛。毛粗而稀少,不过冬天的毛会长得较为密集。雄性野猪有两对不断生长的犬齿,可以作为武器或者挖掘工具。犬齿平均都长约六厘米的,具有很强的攻击性还有杀伤力的。
但是,野猪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吗?他们还没有完全地看清楚这头野猪呢。
大爷十分冷静地在旁边开口了。
“哼,老朋友,又见面了!”
“这不是普通的野猪,是野猪王,它们有个特别洋气的名字叫哈尔斯!”
“什么?哈根达斯?”
赵斌挺差了,他其实是吓得。耳朵都出现了幻听,这时候还能想说哈根达斯呢。林逸和苏悦同时向他投过来一个鄙视的眼光。
“傻瓜,你就知道吃,都这个时候了……”苏悦话音未落,就看到那头野猪王慢慢地从那阵地面上刮起来小旋风中出现了。
这玩意儿确定不是假的吗?本来吧,林逸他们寻思野猪呗,也就能比家里的猪大上一圈吧。再不就是它们的性子比较野,或者说没有家里面的猪温顺而已。脾气比较暴躁吧,具有那些野兽的特性而已。
但是他们真的想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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