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区,沈行之一直牵着她的手,怕她走丢。后来,她自己甩开,并坚持自己走,这才得以脱身。
曼哈顿,金融金构区域,金融大楼比比皆是,连围挡的障碍物都像是金光闪闪的金砖一样,含金量就是高。
来到前面这栋,一家国际领先的金融投资银行,高盛集团。
这是杨远帆待了快十年的地方。
“这是我发财的地方,也是我认识行哥的地方。行哥曾在这里,干过短暂的一年。”
周瑶抬起头来,仰望着这座高楼大厦,玻璃幕墙好似散发着幽绿透着蓝光。
“行哥也是学金融的,如果他没有回国,继续在这里干,不出几年,就会打遍天下无敌手。世界闻名。”
杨远帆说着话,用一种近乎崇拜,尊敬的目光,仿佛将士对将军的敬仰,望向街道中那位高大帅气的男人。
“他的交易手法,操盘策略无人可敌。我干了十年,但不如行哥一年……”
在杨远帆的说话声,周瑶也望向沈行之,他双手插裤兜,抬头看高盛大楼,眉头微蹙,一副若有所思,怅然若失的样子。
“前段时间,我的私募,获利十多亿,有很大的功劳来自于行哥的提点。他对商品走势,分析特别精准。”
杨远帆收起了平素的玩世不恭,认真地对周瑶说道,“周小姐,行哥他,真的非常非常的深爱你。他是因为你才回国。沈氏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那座城市里有你在。”
他说这番话,有些沉重。
周瑶听着,说不出什么话。
沈行之回国原因,杨远帆也是回国后才知道。
当时沈行之接到义父的电话后,匆忙辞职,走得很急。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干得好好的,且得以重用。
外人都以为,他是被他义父,作为继承人培养,要回去掌管沈氏。
而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只是因为,周瑶在那个城市里。
杨远帆并不想跟周瑶说这些。但的确,实实在在的,沈行之为周瑶做了很多很多。
周瑶根本不明白,沈行之是因为她才回国。她心里固执地想着,他是要报复她。他回来,就是破坏她幸福的生活,让她难受的。
杨远帆继续说道,“行哥在此打拼,短短一年,个人身家数亿。若是不走,凭他对金融市场灵敏的嗅觉,精准的捕捉,以及游刃有余长胜将军的操盘策略。百亿身家,甚至更多,那都不是问题。”
沈行之他拥有超越常人,天赋异禀的经营头脑,个人根本就不缺钱,可是沈氏缺钱。
如今沈氏千疮百孔,整个董事会,大部分董事们,都已自立门户,拥有自己的产业,在沈氏占股,躺平分红,却不干一件惠及沈氏的实事。
只有沈希正,仍忠诚的为沈氏呕心沥血,加上沈行之,而今他们父子俩,以及少数还算忠心耿耿的元老,在为沈氏操劳……
几米之远,沈行之微微抬头,望着面前这幢高楼,如平常一般清冷的五官上,却隐藏着一种向往之态。
这儿,才是他,最想要待的地方。
也是他选择回国后,一辈子的遗憾。
杨远帆指着左边一幢高楼,告诉周瑶,那是华尔街11号,纽约证券交易所。他以前在这里打过两年酱油。
铁栏杆围着的房屋,透过大玻璃窗,看到交易大厅里面灯火通明。可以想象到工作时间,忙碌的情景。
纽交所门前,有一座小女孩的铜像,双手叉腰,面朝前方。
这是由波士顿一家投资公司创造的,名叫:“无畏女孩。”
意为女性在企业领导层的作用,倡导男女平等。
“叉腰,拍个照!真霸气!”
周瑶在沈行之的提示下,非常有气势的,和无畏女孩留了影。
左边14号,是信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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