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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妖孽的美貌
三天后,姜榆左臂伤处拆线。



纤细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肉红的伤疤。



不仔细看,像条蜈蚣。



又丑又吓人。



残阳想给她调些药水把这疤去了,被姜榆拒绝了。



以她的话来说,行走江湖,身上怎么能不留疤呢?



残阳觉得师姐是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人了。



别的女子身上只要有一点点伤痕都难过到不行,只有她,一点都不在乎。



好吧,他师姐果然是他师姐。



翌日。



早上练完功,刚吃过早饭,萧君轩就来找残阳。



这几日他天天来,早上把人带走,晚上把人送回来。



姜榆猜是带他出去玩了。



今天他要上山打猎,叫残阳这个侍卫跟他一起去。



残阳很想去,看姜榆,眼神询问她的意思。



姜榆没理由不答应,嘱咐他注意安全。



残阳高兴的跟着萧君轩走了。



打扫完卫生,给姜滚滚的碗里填满食物和水,姜榆也出了门。



在家休养了三天,该去王府了。



早上有些清风,很暖,天上偶尔飞过几只燕子,叽叽喳喳叫的欢快。



姜榆今日穿了件新作的银纹细丝骑装,戴着半指手套,手拿长剑,看着还是那般清冷孤傲。



她不爱穿裙子,嫌麻烦,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骑装。



渊王府大门口洒扫的几个下人远远就瞧见了她。



没办法,在一堆普通人里,她实在太出众了。



无论是气质还是样貌,都很难让人不注意到。



待她进来,下人们你看我,我看你,壮着胆子和她打招呼:“早。”



姜榆浅浅颔首:“早。”



下人们有些惊讶。



她会和他们打招呼。



也没有看上去那么不好相处嘛。



姜榆往里走了走,眼睛里有点迷茫。



这里太大了,该往哪儿走?



前几天来的时候是萧君轩带的路,她连看都没看就跟着走了,哪里是哪里都不知道。



路痴这个时候就很发愁。



林管家像往常一样带人去后院洒扫,瞧见了这个站在那儿一脸懵的女子。



“姑娘来了。”



姜榆回神,抱拳行礼:“林管家。”



“叫老奴林叔就好。”林管家很喜欢这个话不多的漂亮姑娘,笑眯眯的,“怎么站在这儿?”



姜榆不好意思:“我不认得路。”



林管家了解了:“头一次自己来王府,难免不认识路,跟老奴走吧,老奴带姑娘去找王爷。”



“多谢林叔。”



姜榆不爱说话也不爱笑,跟在林管家身边走像个移动的木桩。



林管家自然而然地就来缓解尴尬的气氛,像聊家常一样:“姑娘芳名是什么?”



“我叫姜榆,您可以叫我阿九。”



本来是糊弄萧君轩那个二货的,现在也就这么叫着吧。



“芳龄呢?”



“十九。”



“比我家王爷小了三岁呢。”



“哦。”



姜榆不会接话。



二十二岁,跟她在现代的年龄一样大。



场面又尴尬了。



但她很快发现了另外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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