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这个视频呢主要是因为,那些盗视频的人有点太嚣张了,我去联系他们想让注明转载来源。”
“结果要么被删评禁言,要么被嘲讽,说他们这是为了原作者宣传,没有他们的宣传, 谁知道原作者是谁!”
“我呸!谁需要他们的宣传,我有种怀疑,这些盗视频的人难道没有看我的视频?他们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现在我把送给玲姐的那句话送给各位,勿谓言之不预也!”
“同样,我也会向依旧不理会的平台发律师函,就这么多。”
很简单的一个视频,里面只有周毅的几句话, 而最重要的当然是那句:勿谓言之不预也。
如果放在玲姐的事件之前,那么可能连周毅的观众老爷们都会以为这是在开玩笑,但是经历了玲姐的事件之后,现在周毅的这些观众老爷们已经闻到了火药味!
因为上次把这句话当成玩笑的玲姐现在已经在唱铁窗泪了。
那么这一次周毅说出来会有几个人信,谁也不知道。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开始刷六六六!
“卧槽,阿毅这是怒了啊,不过也是,自己费尽心思做出来的视频,别人随便就盗走, 还删除禁言加嘲讽,这……”
“又是这句话, 我是真的喜欢, 关键其实不是这句话,而是这句话之后的行为, 如果没有后续支撑,那么这句话也只是一句话而已。”
“虽然盗视频与否对于我来说无所谓,但还是期待up主维权!”
周毅大概看了看评论, 其实说白了大部分观众老爷的心态其实和第三句话差不多,不管是谁的视频, 只需要好看就行。
这也是互利网时代所有流量源头的核心。
视频也好,小说也罢,终究是要好看的,不好看,你就算是跳到天上,也不会引来关注。
媛姐的回复则很简单:加油!我觉得可以杀猴给鸡看!
不需要多说什么,这种维权地复杂和艰难程度稍微不用想都能知道。
而大部分人其实是和媛姐想的一样,像up主这样的较真之人,大概率会把那几个跳的最欢地拿出来开刀!
至于说但凡盗了视频的账号主人都要找麻烦?
这怎么可能呢……
视频发出去了,然后没多久周毅就收到了观众老爷的回复。
“up主,你的这个视频也被盗了,你快去看!”
啊?周毅赶忙打开对方发的链接,就看到,一个叫“阿玉”的家伙直接把这个视频也盗了。
这让周毅瞬间破防,哭笑不得,这些人应该是直接根据热度来进行爬虫盗取的,根本不会看内容。
不过你看不看无所谓,我既然发了,那就是默认你知道了!
大概晚上九点多,方大状那边终于和委托合同给拟好了,确实很复杂,而且方大状也言明,这些还不够。
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清楚,现在网上到底有多少个账号在盗视频,以及,这些盗视频的人用盗取地视频赚了多少钱。
这是他们需要做的工作,而剩下的这账号背后那个人是谁,那就得通过平台来知晓。
毕竟网络实名制的今天,这些在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平台肯定有其信息。
只不过呢,你自己去要肯定要不到。
就比如周毅最开始去和交易狗要对方的信息,但只给联系方式是一样的。
民事案件就是这样,谁起诉就得谁来举证,你不知道对方的具体信息,你连起诉都做不到。
所以,可以先起诉平台,要求对方提供对方的信息,而后再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起诉。
或者起诉账号,但是因为缺乏具体信息,可以让律师去法院申请调查令,平台是必须配合交出相应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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