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一下对方的身份信息,好方便我们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老周点点头,感慨一声,这周毅公司出来的人,和周毅的语气都差不多。
如果对方好说好商量,讲道理,那一切好说,但是如果对方不讲道理,那就法律途径走到底呗。
主要还是这些人有专业知识,有时间,有钱....
牛秀飞两人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对方嘴里冒出来的那些词一个都听不懂,现在还扯到了法律途径。
打官司?
不至于吧,就这么点屁事还打官司?
和老周留了联系方式,很快霍鹏飞便说道:「走了,去给你检查一下。」小吴姑娘从头到尾都没怎么说话,或者说,她也没想到会来这么一堆
之前还担心她和霍鹏飞见面会槛尬,但是这情况根本没办法燃尬,后面那些家伙一个个的眼神奇怪,让人恨不得上去一人端一脚。
交了钱,检查完了,看着检查报告,霍鹏飞的眉头皱起。
这已经够得上轻微伤的标准了,主要是腹部那里踢得很重,刚刚打的时候芦云岭几乎是下了狠手。
「你一个女孩子,去管这种闲事干嘛啊?「霍鹏飞忍不住便说道。
吴秋灵没说话,她不可能和电视剧里那样,说什么「我就是要管,关你什么事」之类的,毕竟那是电视剧。
不过犹豫之后吴秋灵还是说道:「是我太莽撞了。」
「行了,把检查报告给那位警察同志拿过去,然后我们先回家,明天处理这事。「霍鹏飞吩咐道。
等吴秋灵离开,老霍便猛然转头看着几个同事道:「赶紧回去写报告,请周总那边审批,这个案子我要做,你们谁也别和我争!」
对面的王道仁却是根本不让:「老霍,这就不够意思了吧,兄弟们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你连口汤都不让我们喝?」
「就是,这么好的机会,你想就这么拿走?做梦吧!」
大家谁都不是傻子,在腾达待这么长时间了,都知道一件事,钱好说,但是经典的案子那是真的很难遇到!
你看那方大状,自从民法典发布之后,搞了多少以案释法经典案例了,那现在打开以案释法报道,都是那个姓方的名字!
所以大家都在关注着有没有新的经典案例,结果今天终于遇到了!
那就是,见义勇为如果发生不良后果,根据民法典新增的规定,受益人是要进行补偿的!
这个新增的规定打破了过去只能由道德来约束的见义勇为情况。
以前经常有这种情况,救了人,人家一句「我又没让你救」就行,哪怕网上再怎么骂,人家就在那里装死狗。
就是个道德谴责,可能有的地方是有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但也没有完全打破这个局面。
到头来救人的没落下半点好处,反而还要自己来承担这些成本。
就比如以前跳河,有人脱了衣服下去救人,结果上来后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被偷了,那放在以前这要么
指望抓到小偷,要么就只能指望这个受益人的道德水平咋样。
但是现在不同了,民法典将这个情况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确定,你受益人同意与否,只要你是受益人,那就要承担补偿责任!
而且,如果见义勇为时候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受益人承担的责任就更多了。
这也是为了面对日益严重的道德滑坡而进行的规定,毕竟现在,关系日益冷漠,都是各家自扫门前雪,见义勇为也慢慢地没那么多了。
只可惜这样的案子不容易遇到,现在好不容易发现一个,这姓霍的还踏马的要独吞!
「劳资是法务部的副部长!」
「只是副的而已,牵条狗都能干!」
「这...这当事人是我前女友!」
「你也说了前女友,又不是现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