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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惊艳,自由和野性的美!
【卧槽!我眼花了吗?】



【刚才发生了什么?】



【那头鹿跑过来把鹿角就这么甩下来了?】



【不懂就问,飞哥就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子吗?】



【这一辈子的运气都用完了吧!】



【苍天呐,你看看这个人吧,连动物都在帮他!】



【难怪有的人怎么都不穷,真是老天爷追着给他撒钱!】



直播间内,酸气冲天。



小边牧叼回来一根鹿角,大家觉得很正常,毕竟是天山山脉,有脱落的鹿角可以接受。



但是忽然跳出来一头雄鹿,把另一半鹿角也丢在林飞的面前,这下大家就炸开了锅。



真就运气这么逆天呗?



这时,林飞也是说道:



“刚才那只雄鹿,好像就是这根鹿角的所有者。”



“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这运气真是够好的。”



一边说着,林飞一边来到鹿角脱落的地方,把两根鹿角摆在一起。



如果说一根鹿角造型非常漂亮,看上去很是独特。



那么两根鹿角摆在一起,就是真正的艺术品。



两根鹿角对称分布,除了六根分枝上面的“珍珠盘”不同,六根分枝的弯曲角度和长度几乎一模一样。



这样的野生马鹿的鹿角,价值极高。



鹿角丢在野外,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对人类来说,却赋予了它珍贵的价值。



林飞上一趟山,白白又赚了一大笔。



不过,小边牧很喜欢这对鹿角,林飞也不打算卖。



他打算把鹿角固定在房车进门的上面,门上面有足够的空间,而且人怎么摔倒也不会碰到鹿角,很适合安装鹿角。



此时天色渐晚,林飞拍摄一会儿马鹿吃草的画面,便拿着鹿角朝着帐篷的方向走去。



这一趟下来,收获颇丰。



第二天,林飞在森林中三个固定点位放置好拍摄机器,记录森林里野生动物的活动情况,而后,他背着背包,又是回了一趟房车。



一方面是把鹿角放回去,另外一方面则是再次补给一些食物,顺便把脏衣服回来洗了晾着,换一身新衣服。



房车的库存食物也不太多了。



林飞看了一眼高清卫星地图,地图上显示距离房车五十公里外的地方,草原上有一个牧民的部落。



这个部落不只是传统牧民部落,部落还经营旅游业务。



游客可以去部落里体验到草原牧民的生活,可以吃烤全羊,住大帐篷,所以人气很高。



“今天在房车上住一晚上,明天去牧民部落里买些羊肉,只是买生羊肉的话还是挺便宜的。”



林飞心里做了打算。



第二天,林飞并没有开着房车离开。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片荒原,离最近的公路还有十公里左右的路程。



牧民部落里没有加油站,开着房车一来一回太麻烦。



所以,林飞打算骑着摩托车过去。



白色的摩托车被林飞从房车后面的隔间中取了下来。



他骑上摩托车后,对着小边牧喊了一声:



“小牧,上来。”



小边牧顿时跑到旁边,摇着尾巴伏低了身子,然后一跃而起,跳到了摩托车前面。



林飞潇洒的给自己戴上头盔,然后又给小边牧戴上头盔。



这个时候,小隼从天而降,飞落在摩托车的车把手上。



这只海东青很有意思,平日里喜欢自由自在,但是只要看见林飞和小边牧戴头盔,它就也要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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