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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啥都不知道,他当时只想找个酒伴陪他喝酒。
于是。
两人一个无意,一个有意,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喝了起来。
孤男寡女,又在酒精作用下,两人喝着喝着,很快便滚到了一起。
他粗暴的撕碎了她身上的所有衣服,把她剥得一丝不挂。
她也是蠢得可以,尽管胳膊被他捏的生痛可就是不吭声,就那么笨拙而生涩的配合着他。
真的,蠢死了。
若非他在最后关头意识到了不对,清醒了过来,他真的就把她一辈子给毁了。
他当时真的是这样想的。
他愤怒的质问她为什么要纵容他?为什么不推开他?
她说,因为我喜欢你,想让你留在这里,想让你心安。
他到现在还清晰记得她说那三句话时的表情,坚定、惶恐、带着一丝困惑。
坚定的理所当然。
惶恐的不知所措。
仿佛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推开她?
她不明白。
可他明白,他知道她是个好女孩儿,而他是个半只脚踏进泥潭里的人,是个烂人了,他配不上她,他只会毁了她。
他不敢接受她这份理所当然的爱意。
他不敢承认其实他也有几分喜欢她。
就在她说“别伤心了”的时候,就在她抛下工作跑来陪伴他的时候,就在她说“我想让你心安”的时候。
一点一滴,水滴石穿。
他不知道他爱眼前这个蠢女人究竟有几分,但他知道,前世的拒绝,今生的拒绝。
此时此刻,正如彼时彼刻。
他不想听这个蠢女人在中了情毒、情非得已的情况下说出虚假的“我喜欢你”。
他想听这个蠢女人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说出真心实意的“我喜欢你”。
要女人,他路天麟也是有原则的。
要么不要,要么,身和心他全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