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举行完后,大家终于又恢复平静了。
千源莱叶跟着来到了A市,和乔时谦两人一起住进了霍司星为他们置办的半山别墅里,距离市区和浅水湾也不远,可是经常过来。
霍司星在办完这场婚事后,本来是想打算带着女儿跟神钰回京城的。
毕竟,她现在是嫁到了神家,老在娘家也不像话。
可就在她要动身的时候,浅水湾那边却传来了消息,说霍胤主动提出要去科研所,霍司爵和温栩栩听到后,决定全家都一起跟着去。
要死了,这还需要全家陪着去?
霍司星听到了,立刻风风火火又过来了。
“咋回事啊?胤胤怎么突然自己要去那地方?你们不是都在担心吗?”
她过来后,逮住了温栩栩就问。
温栩栩现在已经接受了。
所以,她问了,她也就笑了笑:“是啊,可他说了,他想要学那些东西,而且,他喜欢,我跟他爹地就没有拦着他了。”
“那你们怎么都过去啊?还需要陪读吗?阵仗还这么大?”
“额。”
温栩栩看着这个激动的女人,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去解释。
这件事吧,一开始在霍司爵提出来的时候,她本人也是觉得夸张,因为陪读可以,但是真的没必要。
可很快,这男人就拿了一张地图过来,告诉她,这科研所的位置,并非普通的城市,而是在一个海岛上,因为是国家机密,根本就不为人知。
“所以,你弟弟说了,刚好我们过去,我身体不是也需要静养嘛,在那里住一段时间,会更好。”
“靠!”
一句话说下来,霍司星除了羡慕,就只剩下酸了。
为什么她男人是个木头脑袋?
为什么别人的老公都这么浪漫?连去给孩子陪读,都能想到带自己老婆去静养。
哎,命啊!
霍司星只能悻悻回去了。
两天后,她和神钰带着孩子回了京城,温栩栩和霍司爵两人,也准备带着三胞胎离开A市,送霍胤去科研所。
千源莱叶在家里听到后,晚上等乔时谦回来了,她跑去了书房问他。
“老公,听说明天姐姐他们就要带孩子去陪读了,我们要去送送他们吗?”
她穿着一双毛茸茸的拖鞋,一头如海藻般浓密的卷发上,也戴着一个十分可爱的猫耳朵发箍,进来了后,看着里面的男人就娇娇软软地叫了一声。
这是她这两天改的称呼。
都结婚了,那肯定不能再叫秋山君啦,他都是她夫君,那以后她都得这样开开心心叫他老公。
却看到,她叫完了,里面坐在书桌电脑前还在处理工作的男人,又是一阵不适后,他连正在敲打键盘的手指都在那里僵了僵。
千源莱叶一双明亮的乌黑水眸忽闪忽闪地看着他。
“不用了,我明早有个会议,你又不会开车,他们也不会去很久。”
“好的。”
小姑娘马上乖巧的答应了。
随后,她转身跑了出去后,没多久,只听到楼下的厨房里好似传来动静。
乔时谦:“……”
他其实很不喜欢安静的家里忽然多一个人的感觉。
独居了三十年,忽然生活周围无时不刻多了不属于他的东西,这让他很难适应,比如,他下班回来,会看到鞋柜那里原本只是他请一色深色的鞋类。
忽然间,会出现粉红了。
而且,还特别离谱,有毛茸茸的兔子形状,还有耷拉着两只耳朵的狗狗……
它们就这样强势的出现在了他的生活里,以至于他每次回来,他看到了这个鞋柜,都要犹豫一下,担心打开后,会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