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胶的速度比胖子快很多,只不过它有驴的血统,倔脾气上来了,谁说都不好使。看書喇
今天它的表现还不错,深夜出发,等到中午的时候,已经跨过两个行省,到了亚尔斯诺。
可能是跑累了,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跑了,在官道上,只是迈着小碎步慢慢溜达。
胖子又急又气,却无可奈何。
他没有召唤口哨,把阿胶弄丢了,剩下的路都得自己跑。
到时候又得脱的一丝不挂,家里的女人们知道后,会叨叨他一年的。
想想被一万只鸭子包围一年,胖子不自觉打了个寒颤。算了,慢慢走吧,不急这一时。
阿胶咧着嘴,尾巴甩的跟直升机一样,显然非常满意胖子的表现。
威逼利诱之下,它成为了塔利娅的宠物,但阿胶大爷的脾气,怎么会甘心成为别人的坐骑。
今天这只是它试探的一小步,等它逐渐摸背上这个胖子的脾气,总有一天会让他驮着阿胶大爷的。
“我曹!大哥你看这驴的尾巴,会发光唉!”
“别开玩笑了,驴尾巴怎么会发光……我曹!真的!”
“……”
阿胶即便迈着小碎步,速度也比一般人要快,很快就追上了前面的一只队伍。
发光的尾巴,引来这帮人的惊叹。
胖子打量了一眼他们,人数有小二十个,都是男人。
他们光着膀子赶路,身上浸出的油脂,在烈日的照耀下,反射着古铜色的光芒。
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不是经常握枪,就是经常下地干活。
看他们身上铁血的气质,和行走之间的章法,第一种可能性更高。
这是一帮军人。
只不过手里的长枪,换成了扁担。
身上的盔甲,换成了麻衣。
“兄弟,你的驴尾巴为啥会发光?”
领头的男人好奇的问道。
“我在驴尾巴上,涂了荧光粉。”
胖子随口编造了个理由,行走江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跟他们解释什么叫【吞噬者】太麻烦,不如敷衍两句。
“哈哈,会玩,你这驴不错,尾巴摇的跟风车一样。”
男人爽朗的一笑,比划了个大拇指。
他有一嘴大白牙,耀眼的那种,看的胖子羡慕不已。
阿胶迈着小碎步,很快把他们甩到了身后,官道上已经看不到他们的影子。
不远处的路边,出现了一座小镇,拍了拍饿憋了的肚子,胖子决定前去吃口热乎饭。
镇口立着一块石碑,上面记载着这个小镇的名字“绿柳镇”。
人迹罕至的亚尔斯诺,除了几个资源型城市,
就剩下这种建立在官道旁的小型城镇了。
西岚想要与寒月做生意,必须通过红水关。
亚尔斯诺,则是西岚行商的必经之路。
受到战争的影响,绿柳镇如今也是凋零不堪。
几个流着鼻涕的小孩,在黄土路上跑来跑去,激起一阵阵尘埃。
大人们坐在镇口的大柳树下,一边喝茶,一边打牌。
街上的商铺,十家关了九家,胖子好一番打听,才找到唯一一家营业的餐馆。
胖胖的老板兼厨师,见有客人上门,赶紧从藤椅上起身,穿上长袍遮住油腻的肚皮。δhu5iá
绿豆大小的眼睛,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客人。
靴子是上好的小牛皮,经过一百多道工序制成的。
即便风尘仆仆的赶了几千里路,轻轻一擦,依旧光可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