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在这个处处讲究“礼”的时代,结婚可不是件简单的事。特别是像于正这样有身份地位的大夫,像南燕国这样的诸侯嫁女,虽然初步定下了婚事,但是接下来还有许多具体事宜,需要两方共同忙活呢。
甚至没有两三月的时间,根本完不成。于是婚期只能初步定在了来年的春季,具体日子还要再行商议。
婚前之礼,便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四步。
纳采即议婚,男方遣使上女家求婚。采用雁作为贽见礼物。以雁为礼有三种象征意义:
1雁为候鸟,秋天南飞,春天北归,来去有时,从不失时节,所以用雁来象征男女双方信守不渝。
2雁为随阳之物,大雁行止有序,雁群在迁徙飞行时成行成列,领头的是强壮之雁,而幼及弱者追随其后,从不逾越。将这个原则用于嫁娶,长幼循序而行,不越序成婚。
3雁雌雄一配而终,象征忠贞和白头偕老。
纳采后是问名:
男家征求女家同意后,接着进行问名之仪节。回来後占卜决断成婚与否、吉凶如何。问名一般是索要女子姓名、排行、出生年月日及时辰等信息,发展到后世,称换庚帖。这一过程也相当于订婚。古时“男子称名,女子称字”,女子的名是不能轻易示人的。问名的意义可见非同小可了。
问名之后是纳吉:
《仪礼·士昏礼》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就是说,男方问名后,以龟甲来占卜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若得到吉兆,将占卜吉利的结果,派使者带着雁到女方家报喜,后世称为订盟,仪式如同纳釆。纳吉之后,婚姻就算正式确定。
纳吉之后是纳征:
《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纳征以后,婚姻进入正式准备阶段。周朝聘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毂圭,诸侯加以大璋”。
这些便是婚礼前需要完成的准备步骤,于正没有那么多心力,自由家臣们去忙活,特别是礼宾司的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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