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五千人要安置在黑山地域,即使有了公子康置换的康邑也是远远不够,于是在布政司的安排下,又有十座新的乡寨围绕着石城邑和康邑两座城镇建了起来。
如今的黑山上人丁兴旺,于正手下的地盘和人口扩大了整整一倍有余,此刻他才有了些真正“大夫”的样子。当然,因为他的技术和制度优势,所呈现出来的战力却是远在一般大夫之上的。
有了充足的人口,首先便要补充军中所缺。之前在临虑邑的攻城战中,于正的两千大军死伤了足有四五百之众,着实另他心疼不已。这次,在补上缺额的同时,于正又再扩招了一千人,凑足了三千常备军势。
还是跟之前一样,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一千五百人为正卒,享受正卒待遇,;新招的一千五百人则只能为辅兵,需要经过血与火的战斗后才能升为正卒,待遇上自然也略差些。
军中军制,“百人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五旅为一师”,三千常备军便是一师六旅三十卒的编制。新晋升的二十三名“士人”,正好都可以留在军中担任卒长的职位。所以他们现在在官职上是“卒长”,爵位上是“下士”,可算是加官又进爵。
当然,加官进爵的也不只是他们,比如西门吉、渠仰、元锐等人身为部队的军官也有运筹和厮杀之功,此次也因军功而晋升为了“中士”,担任了五百队的旅长之职,师长自然是由于正自己兼任。在军队上,他绝不会放权。
于正索性还给军中职级做了硬性的规定,凡担任百人队“卒长”者,需有“下士”之爵,凡担任五百人队“旅长”者需有“中士”之爵,凡担任“师长者”需有“上士”之爵。
因为战争频繁,所以武官自然好升,因而于正麾下的“武士”是越来越多。
其实这个时候的“士”本来是不分文武的,即是“文士”也是“武士”,可或许是于正受后世影响的关系,却是明显给手下分了文武两派,像本来也参与战争的计察等人却是彻底退出了军事指挥的行列。
如今武官升上去了,那转职成文官的这些人怎么办呢,文武失衡可不是于正所乐见的局面。
于是于正几番思索后,在年终考核条例的基础上将政绩与功劳挂钩,重新制定了晋升条例。
像布阵司这类的文官们,每年年底都会进行全年的政绩评定,政绩特别优秀者记为一等功,政绩优秀者记为二等功,政绩良好者记为三等功,政绩合格者不记功,政绩不合格者则记小过一次,累计三次不合格则作清退处理。如在任职其间有贪腐弊案者,记大过一次,直接清退,并交监察司法办。
这套机制颇有些后世公务员的考核体系的样子,能保证文官们也有合理的上升途径,不会被武官们落在身后。
于正同样也给文职做了硬性的规定,凡担任“乡宰”者,需有“下士”的爵位,凡担任“邑宰”者,需有“中士”的爵位。再往上,管理几个邑者为“县宰”,需有“上士”爵位。
于正打算实行楚国的郡县制这事已经在黑山的上层流传开了,所以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的必要。
如此文武职位与爵位皆有了相互对应的关系,此条例也被正式以文字的形式确立了下来,编成了《黑山文武职级条例》,给了文武众人更明确的前进方向和目标。
然而整个晋升机制还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不管是“文士”还是“武士”,很快就会面临到升无可升的情况。毕竟于正只是一个“大夫”的职位,他最高只能分封“上士”、“中士”、“下士”的爵位,其中“上士”的封赏还要得到国君的同意和追认。
秦国商鞅变法后的二十等爵自然是极好的,可并不适用于仅仅只是“大夫”的于正。毕竟二十等爵中的第五级便是“大夫”爵了。
这无疑给于正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他的进步速度必须再加快些才行。
众人皆得了封赏,却有两人的封赏另于正有些头疼。
一是左濮,他军前演武,阵斩狄将,此乃大功,当计为一等功勋,可以晋升到“中士”。但考虑到他的年龄,似乎不宜太早外放为一旅之长,而且他不懂管理章法不能服众,不利于整个队伍的统合。
于是,于正只能继续把他放在身边,又扩了一支亲卫营出来,让他统带。至此,亲卫营有了左右营之分,人数也扩大了一倍。
二是计察,计察此番将功补过,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