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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1 《功夫熊猫》改编权?NO!
美国加州,洛杉矶北部,距离好莱坞不远的格伦代尔(glendale),著名的动画公司梦工厂总部。



一间会议室里,大导演,梦工厂主要创始人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手里夹着一支雪茄,眉头紧皱。



他的对面,坐着动画片《功夫熊猫(kungfupanda)》创作组的主要人员:



制片人:梅丽莎科伯



导演:马克奥斯本,约翰斯蒂文森



编剧:格伦伯杰,乔纳森阿贝尔



这部动画片,从一年多前的2005年9月下旬开始拍摄制作,拉到了8000万美金的投资,梦工厂动画公司自己也计划投入5000万美金。



现在,却遇到了天大的麻烦。



去年6月初,一款来自华夏的网络游戏,名字也叫《kungfupanda》,出现在美国市场,迅速爆火起来。



之后,便在欧美市场流行,目前游戏用户已经超过1000万了。



这款网络游戏不仅与梦工厂正在投拍的动画片同名,而且故事剧本,角色绘图,都有不少相似之处。



于是,梦工厂《功夫熊猫》剧组,在2006年8月份,聘请律师团队,起诉网络游戏《kungfupanda》侵权。



结果,网络游戏《kungfupanda》的知识产权方,华夏51集团旗下的51游戏公司,也聘请了律师团队反诉。



当初,梦工厂《功夫熊猫》剧组信誓旦旦,认为51游戏公司肯定侵权,梦工厂内部百分百有人泄露了商业机密。



结果,打了近半年的官司,随着51游戏的律师团队不断举证,梦工厂《功夫熊猫》剧组才明白自己大错特错。



时间线上,早在2004年11月,51集团开发i软件51talk时,51talk的图标就设计成了类似《功夫熊猫》主角阿宝的头像。



之后,2005年2月,51集团又开始立项,开发了sns网页小游戏《功夫大熊猫》,类似于网络游戏《功夫熊猫》的雏形。



2005年3月中旬,51游戏公司开始立项,开发网络游戏《功夫熊猫》……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51集团和51游戏公司有关《功夫熊猫》系列的创意和项目开发在前,梦工厂的动画片《功夫熊猫》创意和立项在后。



梦工厂反而明显有抄袭之嫌。



制片人梅丽莎科伯叹道:“史蒂文,现在我们调查清楚了,我们绝对没有抄袭,只是天才的创意撞在一起了。



我们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律师团建议寻求庭外和解,否则会对梦工厂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斯皮尔伯格道:“庭外和解,赔偿一些钱是小事,我们在这部动画片投入8000多万美金了,有一家投资方已经撤资2000万美金,还要求我们赔偿资金损失。



我们刚卖掉梦工厂,只保留了动画业务,遇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公司面对的压力很大。



现在,你们告诉我该怎么办,我们如何才能挽回损失?



《功夫熊猫》如果不能顺利制作完成,并且成功上映,你们每一个人,都要承担公司的损失!”



梅丽莎科伯咬咬牙:“史蒂文,事已至此,我们只能寻求与华夏这家游戏公司庭外和解,同时,还要跟对方谈判,买下网络游戏《功夫熊猫》的动画改编权。



这样,我们的拍摄制作和上映计划可以不用做任何调整。”



斯皮尔伯格抽了一口雪茄:“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你们谁去主导谈判?”



梅丽莎科伯道:“我亲自去华夏谈判,马上就与51游戏公司联系。律师团寻求与对方庭外和解,这两件事,可以同步进行。”



斯皮尔伯格点点头:“梅丽莎,看你的了,尽快解决掉这些麻烦,《功夫熊猫》的拍摄制作,必须保证按期完成,按计划顺利上映……”



3月16日晚上,夜里快10点了,高阳夜跑结束,回家洗浴过后,正准备跟吴若涵继续造人,突然接到了51游戏公司ceo吴希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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