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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离开
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任家镇了,但是四目道长具体住在哪里,他还不知道,所以聂初风打算先将僵尸分身藏好。



这几天他趁自己空闲的时候,在附近转了转,发现在离义庄几里之外,有一座任家镇前任县太爷的坟墓,他闲聊的时候向文才打听过,他说前任县太爷还是民国之前时,朝廷任命的,只不过在后面被推翻了,家人都离开了这里,正好可以让他把僵尸分身安置在这里。



只是可惜他还没有学会怎么看风水,不然就可以自己去寻觅一处风水宝地了,不用做这种鸠占鹊巢的事。



午夜渐至,聂初风控制着僵尸分身从山谷中跳了出来。



山谷外的那头野猪已经被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累累白骨,散落在附近,那几头野狼早已不见了踪影。



沿着自己白天探好的路,聂初风控制僵尸分身来到了前任县太爷的坟墓,能被县太爷选中作为墓地,这里的风水自然是不用说的,四周绿树环绕,依山傍水,风水极佳。



聂初风跳到坟墓的后方,开始用手刨土。



僵尸分身双手坚硬,力大无穷,宛若一辆人形推土机,没过一会就将坟墓后方刨开了一个大洞,发现了前任县太爷的棺椁。



他将棺椁扯了出来,推开棺材盖,看到里面前任县太爷的尸体早已完全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骨架和其他陪葬品在里面。



不由心生感叹道:“纵你生前风光无比,死后还不是一堆白骨。”



他控制着僵尸分身继续向下挖掘,将原本棺材所在地方,扩大了一圈,然后将前任县太爷的尸骨推到棺材底部,把棺材又塞回了坟墓之中。



“差不多了。”



见棺材上方的空间足以将棺材盖抬起来,聂初风便将周围多余的土铺了回去,只留下一个能让一个人钻进去的洞,然后猛地一跳从洞中钻了进去,接着抬起棺材盖,躺在里面。



“老兄,委屈你挤一挤了!”



已经挤进了别人的棺材,再把别人的尸骨踢出去就太不厚道了,聂初风没那样做。



别的不说,前任县太爷这个坟墓的位置,选的确实是好,聂初风刚刚控制这僵尸分身躺进去,就感觉到周围的地脉之气快速涌入体内,这久违的感觉让他全身一个激灵。



爽!



好几天没有受到地脉之气的滋养了,僵尸分身就如同鱼归大海一般,浑身舒爽。



聂初风心道:“这里的地脉之气,比起僵尸分身下葬的地方还要浓密不少。”



这是当然的,僵尸分身的父母只是一方乡绅,而这个坟墓可是任家镇前任县太爷的,他长时间的任家镇作威作福,提前为自己选好的墓穴,自然也是上上之选。



聂初风在棺材里,控制着僵尸分身连续修炼了几个小时,才回到人身上,吸收完僵尸分身传来的灵气后,他感觉丹田中的气旋变得浓密了不少。



稍作调息后,他穿好鞋,悄悄从义庄溜了出去。



僵尸分身虽然已经钻进棺材里了,但是坟墓后方的洞还没有填上,需要聂初风自己去填了。



义庄外没有其他人居住,周围都被树林包裹着,时不时地刮起一阵凉风,十分阴森恐怖,换做其他人,肯定不敢在这种夜晚独自外出,不过聂初风却丝毫不怕。



他自己的分身就是僵尸,还害怕个什么?



他提着灯笼,走到前任县太爷的坟前,将周围被僵尸分身刨开的土都填了回去,再用力打结实。



“这样只要不靠近,应该看不出来了!”



翻过手,用手背拍了拍坟上的泥巴,又在附近弄了几块青苔贴上去后,聂初风满意地离开了。



回到义庄,他刚刚躺下后不久,公鸡就开始打鸣了,他只得又穿好衣服,爬起了起来。



例行的晨练,接着吃过早饭之后,聂初风开始收拾行李。



说是收拾,但他并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两套衣服,一把桃木剑和一个太极玉佩。



他将玉佩戴在脖子上,衣服打包好背在背上,桃木剑也找了个剑鞘挂在背上,还颇有几分赶尸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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