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蘸水笔,还是那种能当做礼物的高档种类。
桌上那个盛放墨水的小瓷瓶,也是足够精致。
袁冬初正襟危坐,接待顾客的语气和蔼,但态度很认真谨慎。好多好奇的人想多问一声,也都被她那认真谨慎的神情挡了回去。
有不死心的离开办理业务的台席,在店面里转上两圈,就找上充当掌柜的二笙。
一个中年人冲着二笙拱手:“这位小哥,跟你打听个事儿。”
二笙还礼,说道:“客官有事尽管说。”
那人回头指了指袁冬初的方向,问道:“那位姑娘写字的笔甚是新奇,可是你们投递行独有?”
二笙是卓家家仆,又是跟着卓静兰做事,多少知道点蘸水笔的事。
他下意识看了看袁冬初和她手中的笔。
那只笔的制作的确精美,袁冬初昨日准备今天参与办理业务时,他就知道这支笔和那只小瓷瓶的墨水会引起大家的关注。
果然,这不就来了吗?
他这儿还没回答呢,身边又聚过来好几个人了,都是来围观新鲜事儿的。
“这个啊……”二笙抻着脖子找了找,事关蘸水笔的宣传,他想找个合适的下家来解释这事儿,最好是顾天成。
一圈看过去,之见顾天成已经坐在门店角落的一张茶几旁,正和刘三虎那儿聊天儿呢。
最近投递行忙碌起来,顾天成和刘三虎便没再出去。只让另外四个混混精英在津州街巷熟悉地盘,顾天成和刘三虎留在投递行,算是震场子的。
别看顾天成年纪比二笙还小着两岁,二笙还挺真挺怵这位。往人那边一看,人压根就没打算管闲事。
好吧,只能自己领悟给顾客解释了。
“你说袁姑娘用的那支笔啊……”
“嗯嗯嗯。”围在二笙周围的几个人纷纷点头。
这几个人中便是有替主家出来办事的,津州投递行是主家关注的地方,这里发生了新鲜事,怎么也得探听一二。打听到消息,回去禀报,说不得还能有赏钱领呢。
“那个啊,”二笙斟酌着语句,“袁姑娘用的是蘸水笔。”
“蘸,蘸水笔?”打听八卦的又多了几个,大家都不明白。
“是啊,就叫蘸水笔。是用特制的笔尖,蘸了特制的墨水,不但能写字,而且笔画纤细流畅,还容易掌握。
“嗯,只要不是参加科考,日常使用的话,这种蘸水笔省墨、省纸、字迹清晰,非常实用。
“而且这种笔的笔尖通常是铜制的,只要没有硬力损坏,很长时间都不用换。就是不小心损坏了,还能单独换笔尖,花销也小很多。”
一系列广告词从二笙口中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