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缘灭,缘聚缘散,一切皆是天意。”
——
明镜去公司转了一圈,出来时已经下午三点。
去罗衫铺取了礼物,赶往陶家。
陶星星的生日场地开在了楼顶的露天阳台,场地布置的十分温馨,陶星星邀请了好朋友和几个要好的同学,都是学生,便没有选择酒水,用饮料替代,瓜果点心切好装盘,有个同学是搞音乐的,弄了个架子鼓,立麦和dj,用来烘托气氛是极好的。
陶星星和明镜在内,一共九人。
陶星星拉着明镜推开楼顶的门,“现在我给大家隆重介绍一下我的好闺蜜,明镜。”
有几个是陶星星的小学和初中同学,高中就和陶星星分开了,是以当知道大名鼎鼎的明镜是陶星星的闺蜜时,全都呆住了。
马晓晓和另两个陶星星在圣德高中结识的好朋友就比较淡定了。
“星星,你闷声发大财啊,竟然跟白富美做起了好闺蜜,厉害厉害啊。”
“她是明镜啊,比电视上还漂亮许多呢,颜值气质真是绝了,关键人家还是祝氏集团的大小姐。”
“什么呀,是祝氏集团的董事长,人家跟沈舟平起平坐呢。”
“今天是沾星星的光了,不然我们可没这个福气亲眼见到祝小姐一面。”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激烈的讨论起来。
陶星星凑近明镜:“她们就是比较夸张,没见过明星,体谅一点。”
明镜摇头笑笑。
“今天是你的主场。”明镜提醒道。
“没关系,大家越喜欢你我越高兴啊,脸上与有容焉,嘿嘿……。”陶星星满不在乎的摆摆手。
陶星星打了个响指,“晏辰,音乐走起。”
“咚”的一声,鼓槌敲中底鼓,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闷响,令人心神为之一振。
紧接着握着鼓槌的手一扬,强音擦发出嘹亮的声音,“咚呲哒呲~”强劲的节奏感让人忍不住跟着律动起来。
明镜抬眸,架子鼓后坐着一个衣着酷潮的少年,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低,遮住了少年的眼睛,露出的下巴轮廓在闪烁的七彩灯光下显得格外神秘。
“晏辰,艺考生,明年要考音乐学院,未来的大歌星,怎么样,很帅吧,唱歌也很好听,我上初中的时候,那可是风靡全校的校草,现在也是一中的校草。”
陶星星跟着节奏哼了起来。
气氛起来了,有女生嚷嚷道:“晏辰,唱一首歌呗。”
少年抬头,一双漆黑的眼睛看向陶星星。
低沉沙哑的声音透过立麦传来,听的人面红耳赤。
“今天的寿星公,想听什么歌?”
陶星星高高扬起手,笑容灿烂的说道:“我要听白衣。”
晏辰笑了笑,两只眼睛在黑夜中亮如晨星,“好。”
其他女生开始起哄起来,有人打趣道:“星星,你是不知道晏辰在学校追他的女生有多少,他连正眼都不带看的,唯独对你是个例外,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陶星星打哈哈,立刻摆手:“你可别胡说,我们是好哥们儿。”
女生捂嘴笑了起来,“星星,你长点儿心吧,这么优质的男生千万要抓牢,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以后要是成了大歌星,咱攀都攀不上,你还不趁此机会赶紧上?”
陶星星白她一眼:“你喜欢你上啊,别挑拨我们的哥们儿关系。”
“他又不喜欢我,我找死啊。”
少年低沉温柔的声音透过立麦传了出来,现场瞬间静止,大家静静的听着。
和曲飞台温柔苦涩的版本不同,晏辰唱出了另一种感觉,曲风更明快了,听的大家春心萌动,心花怒放。
“太好听了吧,我感觉比曲飞台唱的还好听。”
“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