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一边收拾着屋子,一边暗中观察着儿子的状态。
自从娘俩开诚布公之后,儿子也没有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而是在大厅里摆弄着那个小巧的还不如儿子手大的校灵通。
刘晓也看出来了,儿子是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的,他会翻书去查资料,抓着头发脸色纠结的不知道在想什么难事,然后瞪着一双大眼睛,用虾爬子一样的字在笔记上写初稿。
“你应该练字了。”刘晓建议了一句。
闻言,郭白凝神看了看笔记上七扭八歪仅自己能辨认的字体,点了点头。
“好的,等放学回家的时候,我顺道去买个字帖练字。”
其实从长远来看,书写这项技能在未来注定是要退化的,但现如今,却是每个高中生要必备的技能。
就算是在难看的字,也得保证别人能认得出来。
周日上午的时间,郭白都用来写手稿了,笔记本也浪费了好几页,双眼都有些发直。
这让他有点怀念智能手机了。
当然,现在也是有智能手机的,只不过,价钱并没有那么美丽,郭白的家庭是不允许这种无意义的消费的,郭白也就没有提,他没必要为了自己码字舒服点而给自己家里增添负担。
郭白伸了伸懒腰,吃了口老妈准备的水果拼盘。
文字稿的数量也写得差不多了,难看的字也有点好处,就是写得快一些,一些复杂的字团成一团,自己能看懂就可以了,郭白觉得可以给他一个郭白体的称呼,等到以后自己出名了,没准这第一份珍贵的文字稿还能拍卖出一个好价钱呢。
他乐呵呵地想着,随手打开了作家后台,准备把文字稿上的章节多码上几章。
码字前,郭白又看到消息那多了几个小红点,点进去,又是几个广告机器人的评论,还有就是“来看小说的”的一条简短回复:不用谢。
他也就没有继续回复了,他又不是来社交的,他是来当作者的。
人一旦有了事情要做,时间的流逝在感知上就会变得模糊了起来。
等郭白被老妈叫去吃晚饭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居然过去了这么长时间。
饭桌上,刘晓不禁担心道:“多个爱好是好事,妈妈也支持你,但你自己要注意分寸,不要累着自己。”
看儿子那废寝忘食的模样,让刘晓想起了上学时学过的鲁迅先生。
文人大抵都是如此?
“您放心,我心里有数的。”郭白笑着回道。
和未来的工作相比,这点脑力和体力消耗简直就是过家家,要是以后能这么轻松地就可以养家糊口,郭白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繁忙而充实的周末在郭白上床闭眼入睡后就结束了。
码字的工作惯性有点大,以至于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郭白的脑子里还是下面的剧情要怎么写,直到老妈给他递来崭新的校服之后,他才回过神,意识到自己还是个学生。
穿好校服,郭白站在镜子前臭美了一会儿。
自己前世真是个傻子,这么好的身体条件都被自己给霍霍没了。
仅靠高中时代体育课的运动量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自己还是要加加餐,他记得市区有一家公益性质的健身场所,倒是个好去处。
“行了,别臭美了,赶紧吃饭上学了。”刘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来了来了。”
……
高一三十班。
五颜六色的装扮都消失了,同学们都穿上了定制好的蓝白校服。
郭白的记忆里,学生时代的校服基本都是蓝配白的,只不过有的蓝是天空蓝,有的蓝是宝石蓝,有的白是鱼肚白,有的白是钟乳白。
条纹也不一而同,只不过再多的变化在学生的眼里都是丑的。
郭白穿上这崭新的校服后,这才觉得自己真的又变回年轻人了。
看到郭白后,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