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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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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知府拉你去衙门,要查什么案子?”



她也是今儿早上,才知道陆白被知府衙门拉去了。



“就那群悍匪,知府衙门不知道为什么急于破案,限期一天之内。”陆白头也不抬,从怀中抽出手书,随手丢给顾清欢,正好顾清欢过来喂陆白春见。



陆白的手又到故地重游。



就是这个感觉!



陆白胳膊一下子僵住了,柔软的感觉,让陆白心旌摇曳,心驰神往,不想离开。



嗯!



他说的还是顾清欢穿的柔软丝绸。



呆愣片刻。



陆白才回过神,触电一般,恋恋不舍的缩回手。



完了,完了。



婶娘会不会以为他心怀不轨,故意揩油。



冤枉啊。



他真不是故意的。



陆白心里忐忑不已。



啪!



顾清欢把水鬼塞进陆白嘴里,娇嗔一句:“你还上瘾了!”



她把手上水果的汁水在陆白身上擦了擦,拿起那封手书,扫了一眼。



手书的大致内容不过是先恭维邻城城主一番,接着自报家门,攀下关系,又引出陆白,直言陆白在破案上有奇才,是个人才,因此引荐给邻城城主,最后署上自己名字。



“吕半城!”



顾清欢望着邻城城主的名字,眉头微皱。



“怎么了?”陆白问她。



顾清欢摇了摇头,又把手书塞进陆白怀里,“我塞几个丐帮的人到你的队伍里,到了邻城以后,你得空帮他们把丐帮建起来。”



她现在越来越意识到,丐帮这么一组织,所具有的巨大作用了。



它天生就具有扩张的优势,但又不同于普通的帮派和行会,丐帮的帮众都是普通人,处于社会边缘的人,不会引人注意,更不会有人在意控制了多少乞丐。



更不用说,陆白所坚持的丐帮走行侠仗义之路,大大抬高了丐帮的声望,增加了丐帮的荣誉感,这样即使许多人不再是乞丐,也以丐帮而自居。



等这些乞丐、穷困一时的人因丐帮在一起的时候,爆发的力量将是惊人的。



“行啊。”



陆白头也不抬。



阳光明媚,晒得他懒洋洋的。



顾清欢又喂给陆白一口果肉,满口香甜。



“我也要!”



在一旁练字的忘儿终于忍不住了。



“练你的字!”陆白挥挥手,让她有点儿做错了事的自知之明。



“哼!”



忘儿做个鬼脸,又愁眉苦脸的去练字了。



“你再安排几个精于算账的。”鱼竿在抖动,陆白没有察觉,依旧草帽盖着脸,“这批粮食就卖到邻城去,他们缺粮食,咱们顺便还可以赚上一笔。”



平日里,想要穿过荒野去别城贩粮,没那么容易,经常是商队们集合在一起,然后雇镖师或高手,护送他们穿过荒野到别的城,代价很大。



这次有锦衣卫在前蹚路,要安全许多,荒野中的怪兽们见到锦衣卫,一般不敢太放肆,因此,许多商队会选择跟在锦衣卫后面出城,既不用出银子,安全系数还高。



唯一要破费的,可能就是锦衣卫们的敲竹杠了。



顾清欢示意知道了。



她又喂陆白一口,刚塞进嘴里,陆白一下子把嘴闭上了。



我擦!



陆白惊讶地瞥见面板上闪过一个提醒:他成功破案,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看来多言按他的指引,碰见那群悍匪了。



想不到这也算陆白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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