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旧面带忐忑,拿着合同之时,手臂微微颤抖。
“小素,你不要太担心,往后和冰岚接触,她如果欺负你,你就微讯告诉我,阿姨帮你训她……”
李月说话声十分温柔,通过短短时间的接触,她有些可怜这个命途多舛的小男人。
从小丧父。
母亲酗酒,嗜赌如命。
早早的败光家产,搬到如此破落的小房子。
但程素却出淤泥而不染,从小努力上进,考入林城财经学院这一所重点大学。
读书时勤工俭学,生生的支撑起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李月平时雷厉风行,言语也简单明了。
但面对程素,李月却说了很多句话,因为她下意识想消除程素的顾虑。
程素准备签名,突然看到文件袋夹着一根钢笔。
李家果然财大气粗,连签名的钢笔都是奢侈品,笔身和笔盖由纯金打造,镶嵌着几十颗晶莹的碎钻,顶端更是有一颗小拇指大小的红宝石在熠熠生辉。
笔身刻着“vt”两个英文字母logo。
程素通过记忆,知道“vt”这个品牌相当于前世的百达翡丽,传承百年,主营手表业务。
但同样擅长制作高档钢笔,每支笔要价起码百万,非巨富家庭根本买不起。
钢笔入手沉甸甸的,握着很有质感。
在签名的时候,程素的手停顿在半空中。
他感觉自己能写出两种风格的字迹,但稍加一想,决定用原主的字迹,来签下自己的姓名。
签完名,程素将文件合上,重新递给李月。
李月接过文件,看了两眼,随意放到包包里,却没接过钢笔……
“小素,你喜欢这只钢笔吗?”
李月笑着问出声,打算送个见面礼给程素。
她刚刚一直在观察程素,发现他眼神晶亮的盯着钢笔。
‘男孩子果然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便是这程素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也同样无法逃过这个定律。’李月内心暗暗想到。
刚才程素不断的打量钢笔,目光中带着惊艳之色,李月便猜测,他很可能喜欢这支金色的钢笔。
“我……”
程素脸色微微胀红,最后声如蚊蚋的点头。
“喜欢……”
他当然喜欢,值钱的东西谁不爱呢?
不过李月却明显误会,并没有往钢笔的价值方面去想,只是单纯认为程素喜欢漂亮的东西。
李月抿嘴一笑,将钢笔推到程素手中。
“既然小素你喜欢,那么这只钢笔,就当做阿姨送给你的见面礼……”
看着到手中的钢笔,程素却没选择接。
“不……阿姨,这……这支笔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程素“慌张”的推辞,无意中,竟触碰到李月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