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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章 报复
“我是罗易,等一下吧,捕快先生,我律师马上就到,1分钟!”



罗易话音刚落,邓凯文从外边走了进来,看到里面的一幕,立刻走到罗易的身前,对着捕快说道。



“您好,我是罗先生的律师,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邓凯文从口袋里面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领头的那个捕快。



那人接过名片,看了一眼,“哦,邓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接到报案,怀疑您的当事人可能与一起故意伤人案有关系,请他去衙门协助调查!”



“哦,是这样的,捕快大人,法律规定,公民是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但同时也说明了,如果公民确实绝对的理由可以拒绝协助,我的当事人今天以前提前安排好的公司的董事会,进行重要的决定,如果不去参加的话,可能导致数亿元的损失。



当然我们也是会配合您的工作的,您可以随时给我的当事人打电话,或者到我们的集团总部魔都去面对面的配合您的调查!”



说完,邓凯文便准备带着罗易等人直接离开。



捕快连忙拦着众人,“不好意思,我刚才没有说清楚,我们并不是要求你们协助调查,而且进行强制传唤!”



“不好意思,我想要提醒您的是,强制传唤必须要有传唤证,但是这段时间我们好像并没有看到类似的凭证吧!”邓凯文不卑不亢的提醒道。



捕快有点不知所措,来的时候以为是个小案子,直接将人带回来就好了,没想到现场遇到了一个律师,事情变得有点麻烦了。



其实这件事情衙门并没有立案呢,刑法上面,故意伤人罪,达到入刑的标准是轻伤二级,但根据他们的经验来看,虽然受害者挺痛苦的,但其实够不上轻伤二级的标准。



手指骨的骨折差不多只能够达到轻微伤,而轻微伤只是民事纠纷的范畴,国家高院曾经多次强调衙门不能主动的干涉民事领域的纠纷。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身在基层,有时候政策都是好的,但基层总有各种方法可以躲过去的。



要是平时,他们早就操作了,哪里轮到这个律师在这里大放阙词的,但现在督导期间,要是还不小心谨慎的,把证据留到明面上来,估计就不是脱制服这么简单了。



并且这些年,跟着领导干这个工作,得罪了不少人,有这身制服还好点,脱了这身制服,不知道被哪些人报复呢!



众人还在犹豫,一位小捕快突然说道,“谁说一定需要传唤证,我们是口头传唤!”



“哦,对对!我们是口头传唤!现在通知您,请接受我们的口头传唤,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了!”听到这个理由,领头的捕快连忙顺着这个理由向着罗易发出警告。



“哦,是这样呀,口头传唤?不好意思,捕快大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口头传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2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而您从进来到现在并没有出示过您的工作证件,并且需要提醒您的是,执法过程,需要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不知道是您忘记了还是怎么了,我好像并没有看到您携带!”



邓凯文提示完,几位捕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忘了很大的一件事情,连忙从口袋里面拿出执法记录仪,准备带到自己的肩上。



“您别急着带,您忘了,我们可没忘,法律赋予了我们合法公民监督的权利,但不允许剪辑,伪造视频证据,我们可没有动手脚,从您来之前,我们就开始录像了,一直没有停过,如果您想要的话,可以给您提供一份!”



邓凯文顺便指了一下录像的位置,听到有人录像,这些人有点急了,便准备去抢。



“别急着抢吗!同时多机位的录像,您抢的时候,还拍着呢!”



见对罗易等人无可奈何,捕快讪讪的离去了。



他们前脚走,罗易带着邓凯文等人,后脚离开了。



这件事情本来就联系不到罗易的头上。



罗易已经计算好了,根据他们的力度把握,就是指骨的骨折,但不是粉碎性骨折,只能构成轻微伤,达不到轻伤二级的程度。



当然如果对方比较狠的话,来个自残,做重自己的伤情,罗易也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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