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军队私自开垦的田地,全部登记造册,然后由官府赎买。
最关键的是,赎买回来之后,也不是重新安稳到军屯之中,而是依旧交由原来耕种的佃户耕种。
说白了,朝廷出了那么庞大的一笔银钱,最终,只是获得了账面上的田亩,实际上该谁来种,还是谁来种。
这么折腾着,干嘛呢?
于谦沉吟不语,倒是一旁的沈翼笑了笑,道。
“范都督,大不同,大不同啊!”
以沈翼的眼力,自然能够看得出来,兵部这套章程,核心的目的,就是在不影响正常百姓的情况下,将该有的屯田都收回来。
如范广所疑惑的,折腾的这一大通,看似朝廷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
但是,却得到了名分!
或者更直接的说,这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区别。
朝廷付出银两,拿走的是所有权,百姓手中保留的是使用权,这二者一旦被切割开来,那么,很多的事情就好办了。
说着话,沈翼转向于谦,问道。
“不出意外的话,于少保不会仅仅甘于让这些田亩,成为纸面上的军田吧?”
果不其然,于谦摇了摇头,道。
“当然不会!刚刚我所说的,只不过是第一步,但却是最关键的一步,只要能够顺利将该转化的民田冠回军籍,那么接下来,就是朝廷内部的事情了。”
“待转籍完成之后,兵部会和户部联合,再次清查人口黄册,同时对照鱼鳞册,进行田亩的重新分配。”
“按照一丁三十亩的标准,名下田亩数不足者,在官府登记后,可继续耕种已被收为军田的原有田亩,按时向朝廷缴纳赋税即可。”
“名下超出数额的,朝廷不予租佃,重新交回边军耕种,充作军屯。”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转籍的重要性。
当这些田亩都是民田的时候,朝廷强行收回,就是巧取豪夺。
但是,如果这些田亩能够顺利转为军田,那么,相当于朝廷变成了地主,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变成了佃户。
如此一来,地主想要打发佃户,那简直不要太轻松。
诚然,如此一来,依旧会损害百姓的一部分利益。
但是,如果一个家庭当中,每丁能够拥有三十亩以上的田地,那么,他们也就不是于谦所怜悯的,为生计而挣扎的贫苦百姓了。
所以,归根结底就一句话,折腾这么多,其实就是为了一件事,能够让朝廷让渡出的利益,真正的落到该落到的贫苦百姓手中,而不被士绅攫取。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
沈尚书沉吟片刻,若有所思的看着于谦,问道。
“除了这些呢?于少保不要告诉沈某,兵部就只打算做到这个地步?”
应该说,于谦所说的章程,已经是比较完整的了,虽然过程繁琐,但是,能够最大程度的兼顾到朝廷和百姓的利益。
一方面,保证了无田,少田的百姓能够生存下去,一方面,又将那些多余的田地清丈出来,收回朝廷,保证了军屯的良好运转,可谓是两全其美。
唯一不足的就是……
有点花钱!
别看沈尚书平时钱袋子捂得紧紧的,但还是那句话,该出钱的时候,户部从不含糊。
就包括这一次,虽然沈尚书不大情愿,但是,从于谦流露出需要户部帮忙开始,他再不情愿,也没有说过一句推辞的话。
花钱没问题,但问题是,这钱花的有点亏!
要知道,这次赎买的田地,要么是被通过各种手段隐没或者私自发卖的军田,要么是动用边军开垦出来的私垦田。
前者本就是朝廷的田地,后者,既然用的是朝廷的人,那当然也该是朝廷的田地。
但是,拿回自己的东西,却还要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