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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割以永治
“这样啊。”



陈暮想了想,汉朝的法律还是很人性化,对于栽赃陷害罪名,当时称为诬告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不仅与杀人同罪,甚至还要连坐,祸及家人。



只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就得具体量刑考究,而且刑罚还不能太轻,最差也得重金罚款,坐牢十年起步。



主要是汉武帝时诬告成风,弄得人心惶惶,动摇统治者利益,后来者吸取教训,对诬告重罚。



思索片刻,陈暮脑中灵光一闪,笑着道:“大理,此人缘何要诬告别人?”



这还用问?



吴恭毫不犹豫地答道:“因他看上了人家之妻,想要陷害别人,霸占他人之妻。”



嗯,此人与曹贼何异?



陈暮便说道:“这就是事情的起因,可以以此来量刑。”



“如何量刑?”



吴恭不解。



陈暮轻笑一声,缓缓说出几个字:“性甚制灾,割以永治。”



“这我不太明白。”



吴恭一头雾水,不知道陈暮说的是哪几个字,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腐刑。”



陈暮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



嘶。



吴恭倒吸了一口冷气,下意识夹了一下腿。



好家伙,是这么个割以永治啊。



不过虽然觉得这个刑罚稍微重了那么一丢丢,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吴恭点点头:“好,那就腐刑,看他还贪不贪图别人之妻。”



看着吴恭离去,陈暮笑了笑,继续处理政务。



腐刑又称为宫刑,到隋朝开皇年间,这个刑法正式被隋文帝杨坚废掉。



后来也不再称为刑罚,而是正当手术,主要是用在太监身上。



但在汉朝,宫刑却是一个普遍刑罚。最出名的当然是司马迁,到东汉时期这个刑罚用的少了一些,却也不是没有。



像钟繇、陈群就是坚定的宫刑拥护者,提倡在与敌国势力交战抓获的俘虏,全给阉了。



所以陈暮提出宫刑,还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正常量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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