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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上山采蘑菇
个活的钱袋子在身边挺好。



他不仅提供银钱,还帮忙跑腿。



有人鞍前马后伺候的感觉真不错。



鹿血山庄矗立于西北群山之间的谷地中,从入山起,四周渺无人烟,到鹿血山庄的路完全得靠自己摸索。



按说照着人走过的时候必有路,按着草秃之处走便是。



可到半山腰的岔路前,清辞犹豫了,陆平谦无所谓道:“随便走呗?错了再走回来?”



“也只能这样,走我后面。”



陆平谦很听话,几乎是踩着她的脚印走。谁知道哪里会有什么埋伏,而她走过的脚印处相对来说是安全的。



清辞竖起耳朵捕捉四面八方的声音,空档的山间,除却风掠过树林沙沙的风声,和偶尔的鸟叫,最清晰的就是身后陆平谦急促粗犷的呼吸。



“不用太紧张,有我在。”



陆平谦装没事,“紧张啥,不紧张。”



顺着这条路大约走了半个时辰,眼见着脚下的草越来越茂盛,可见这条路再往前走的人就少了。



清辞停驻在此处,想了想,转了个身。



“往回走。”



陆平谦奇怪道:“为啥不往前走?”



“路没到头,却无人往前走了,什么原因。”



陆平谦想了想,“嫌路长,打道回府了?”



“别人会打道回府总有原因,”清辞沉眸,“我们也走。”



“万一他们都错了呢?”



清辞瞥了他一眼,“你很勇敢没有错,但我告诉你,我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我不轻易走别人没走过的路。”



陆平谦嘴上虽抵抗着,脚还是老老实实的跟着她往回走。



“可是都在这条路上走了半个多时辰了,这样走回去……”



他的话戛然而止。



一道墨色身影从天而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陆平谦赶紧缩到了清辞身后,小声说:“羽国人。”



清辞自然能看出来。



羽国以鸟为吉物,普遍穿深色衣袍,衣裳会绣着鸟,衣襟绣羽毛图纹。



眼前这人修长挺拔,五官俊朗,双目如隼,眼尾上扬时妖媚无边。身着墨色锦袍,身上以银线织绣的鸟羽图案在阳光下泛着银光。



他肩上立着一只猫头鹰,正睁着浑圆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到她和陆平谦。



“羽国三皇子,司覃然。”



对方微眯了眼睛,打量起这个姑娘,“你认得我。”



“羽国以鸟为吉物,以猫头鹰为百鸟之王,若非王室,是不能养猫头鹰的。而羽国王室中相貌出众的,唯有三皇子了。”



清辞说完,抱拳道:“不知阁下,来这里贵干?”



这串马屁拍得唯心了点。



事实上她是见过这位三皇子的,也知道他麾下囊获高手无数,其中不乏祁元之人。



“来玩儿。”



司覃然眼尾微微飞起,唇角抿起个妖媚的弧度,“小丫头你呢,这是和你的相公上山采蘑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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