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六百二十九章:权柄!
传奇法则。



神祗权柄。



两者本质并无区别,都是世界的本源力量,万事万物的原始基础。



但本质没有区别,不代表层次,高度,强度没有差距。



传奇掌握的法则力量只是基础,就如同数学里的数字,0到9这十个数字,是数学的基础,又涵盖数学的所有,掌握了它们就等于掌握了数学。



但这掌握也是分层次的,掌握数字的基础是一个层次,掌握数字的加减是一个层次,掌握数字的乘除又是一个层次,通过这十个基础数字的组合,可以演变成亿万种可能,划分出亿万层境界,永无止境!



这便是神祗之路,无止境的神祗之路,犹若世界的无限可能。



所以,神虽有等阶,却没有极限,就是各大神系的主宰,那些强大得难以想象的主神王与至高神,也不敢说自己达到了神的极限,甚至都不能确定自己与其他至高神之间存在怎样的差距。



层次的高低决定了力量的强弱。



传奇掌握的法则力量,只是最基础的法则力量,就如同数学基础的十个数字,只知道一是一,二是二,无法进行更复杂的计算操作。



所以传奇的法则只用法则命名,如火焰法则就是火焰法则,光明法则就是光明法则,黑暗法则就是黑暗法则。



神祗就不同了,祂们掌握的法则力量更深入的法则力量,对他们来说一不止是一,二不止是二,火焰不止是火焰,光明不止是光明。



这也是神职的本质。



所谓神职,就是在法则的大领域中,衍生出的小概念。



如光明法则的领域,就有光,暗,热,太阳,火焰,虹光,极光等众多的概念,神祗深入掌握了这样的力量,就获得了这样的神职。



而当一名神祗将一个大领域中的所有小概念全部精通,全部掌握的时候,祂就会成为这个法则领域的主宰,能够运用这个法则的力量开创出一个相应的法则世界。



这样的大能被凡人称之为主神。



主神如果能够再进一步,将多重法则的力量掌握,创造出一个体系完整,多姿多彩的世界,那就是有创世大能的至高神。



东方修行界有这么一个说法: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一!



传奇到神祗,神祗到主神,主神到至高,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一的过程。



传奇掌握根本基础的一,但只知道一是一,不理解这一的意义。



神祗掌握深入划分的一,知道一不止是一,还可以是二,可以是三,可以是四,但也只限于一二三四这简单的运算。



主神掌握体系完善的一,能将一拆分成一二三四,再将一二三四拆分成亿亿万万,无穷无尽,达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境界,但依旧局限于一,在这个“一”的领域中徘徊。



至高神掌握归于原始的一,祂们可以将一个个原始的一,包含万事万物的一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全新的,完美的,无限可能的世界。



这就是“一”的变化。



本质相同,层次不同,决定了这个“一”的变化结果,其中最为直观的就是力量强弱。



所以,传奇掌握的法则只是基础的法则力量,更进一步的神祗则在法则的大领域中,分出了权柄的小概念,掌握更深层次的法则力量。



权柄神职由此而来,成为神祗实力的象征,身兼多职的神祗往往都极为强大,有的神祗甚至会掌握多种法则领域的权柄神职,这不仅不会引起冲突,反而能相互支撑。



因为世间的所有法则力量都归属于世界,只要运用得当,那就是光与暗,黑与白,水与火也能相互支撑,相互依靠,构成一个体系。



罗宁现在也踏入了神祗的领域,他掌握了那些权柄,获得了那些身子。



系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说明。



枪神在“毁灭法则”的大领域中获得了“枪械”的权柄!



剑圣在“杀戮法则”的大领域中获得了“斗战”的权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1/2)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