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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县衙制造的冤案
也就是去年八月时,徐村有个名为徐二牙的,因致人残疾,被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老媪哀叹一声:“致人残疾?县太爷啊,那徐二牙不过就是打了徐光一拳,何来残疾,再了,那徐光刚刚还在门口站着呢。”



顾正臣目光一寒,走至门外,看着徐霖道:“哪个是徐光?”



徐霖指了指第二个挨打的人。



“张培,将他提过来!”



张培上前,将徐光抓至院子里,打了一瓢水,徐光顿时醒来,看那样子,刚刚是装昏迷。



顾正臣目光冷冷地盯着徐光:“卷宗徐二牙与你斗殴,致你残疾,你何处有疾,本官为何看不到?”



徐光牙齿哆嗦,话有些不利索:“当时,我,我腿断了,今年才,才好起来……”



顾正臣捡起一根棍子,丢到徐光脚下:“你若是撒谎,查不出来断腿之伤,本官可以帮你残疾一次,也免得重写卷宗!张培,验伤!”



徐光脸色大变,畏惧不已。



张培上前,拉开徐光两个裤腿,见腿上连一个疤痕都没有,这根本就不像是骨折过的样子。



何况骨折不是残疾。



什么是残疾,残疾是骨折了好不了,瘸了,不能用了,这辈子也就那样了。



按照大明律令,一般骨折只能是重伤,判徐二牙刑杖一百,不适用于流放。



若真是骨折引起残疾,成了跛脚,那需要判徐二牙杖一百,徒三年,同样判不了流放,若是酌情减刑,是可以改流放。



但眼前徐光并无残疾之相,更无骨折伤疤,很显然有人制造了冤案,而冤案的关键是伤情鉴定,可以制造这样冤案的人,不是徐光,而是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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