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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后动手是正当防卫
两个衙役抬着顾阫的尸骨,跟在顾正臣、顾诚身后离开县衙。



案已结,骸骨当入土为安。



刚出县衙,顾正臣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抬头看去,只见王有成跑来。



“顾正臣!”



王有成咬牙嘶喊,脚步更快。



顾诚刚想上前,顾正臣抬手拦住,活动了下手腕,目光冷厉地盯着王有成。



王有成近前,挥舞着拳头,直接打在了顾正臣脸颊上。



火辣辣的疼。



顾正臣踉跄后退一步,随后扑了过去,直将王有成扑倒在地,骑在王有成身上,右手猛地抽打王有成的脸!



啪啪啪!



清脆的响声惊讶众人,刚要散去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又围了过来。



王有成挣扎着想要还手,可他平日里也就是个少爷,浪荡得多,身体素质比顾正臣这个书生还差劲,加上挨揍,眼冒金星,也只能胡乱抓。



顾正臣抬起手,握成拳头,直直砸在王有成的鼻梁上。



咔嚓!



鼻梁骨断裂,王有成发出了如杀猪一般的惨叫。



“住手!”



县丞金大车跑了出来,看到这情况,连忙大声喊道。



啪!



顾正臣一巴掌抽在王有成脸上,然后站起身来,看向金大车。



金大车看着鼻青脸肿,一脸血迹的王有成,哀嚎声不断,又看向顾正臣,好嘛,正在用手帕擦手上的血。



“顾举人,这……”



县丞有些不知所措。



顾正臣将带血的手帕丢在王有成身上,冷冷地说:“是他先动手打的,皂吏与百姓都可为我作证。”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全家!”



王有成瞪着发红的眼睛。



顾正臣凝眸,上前抬脚,重重地踢在了王有成的下巴上,下巴撞在上颚,清脆的声音传荡在王有成颅腔内。



金大车连忙拉走顾正臣,看着眼前只能嗯哼连话都说不出来的王有成,心头有些发毛。顾正臣,你是个读书人啊,咋下手这么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地痞流氓……



“这是怎么回事?”



知县李义走了出来,跟着几个皂吏。



顾正臣不说话,只盯着王有成看,你敢先动手,老子就敢揍你。



没错,挨打还手,咱就是互殴。



大明律令,因斗互相殴伤者、各验其伤之轻重定罪,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听听,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谁先出手打人谁的错。



法律不能用来对付好人、善良之人的,而是惩罚恶人的!



老朱知道这个道理,直接就说了,后下手的,理直气壮,打人轻重且不说,反正给你减刑二等。



按照互殴刑律,只要不死人,基本上就是笞刑,杖刑。



判杖刑,减一等就成了笞刑,笞刑再减一等,就是无罪释放啊……



老朱虽然不知道啥是正当防卫,肯定也不会鼓励互殴,但他的意志,不,是古人的价值观很明确,先动手的就是罪最重的,后动手的,只要你有理,官府给你减刑。



这种刑令,是为了重惩先动手者,避免此类事发生。不像是某些刑令,不管因由,先动手、后动手的一起,各打五十大板。



知县李义问明了情况,一群人都可以证明,确实是王有成先打的顾正臣,不信看他脸上的伤,只不过王有成着实被打得太惨,经仔细检查,死不了,也算不得重伤,只不过脸得肿一段时间,还掉了一颗牙齿。



李义松了一口气,幸亏只是掉了一颗牙齿,娘的,要是掉两颗牙齿,定刑就严重多了……



既然是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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