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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步步杀机
这两个男人都是三十左右岁,从相貌到打扮平平无奇。



头发杂乱,衣服半新不旧。



双手骨节粗大,指间厚厚一层的茧子。



站在前面的那个,说话的时候,耷拉着眼皮,不与我对视。



站在侧后的那个,抄着胳膊,右手借着胳膊掩护,搭在腰上。



这是两个吃噶念的。



我笑了笑,说:“我收拾下东西。”



站前面那人说:“先不用,老邦爷相中了,会让人来收拾。”



两人便一前一后把我夹在中间下楼。



旅店门前停着辆老吉普,锈迹斑斑,满是泥土,散发着股子浓重的腥臭味。



我抬头看了眼星空位置,老实上车。



按规矩蒙上眼睛,绑了双手,车子便即发动。



开了约莫一个小时左右,车子停下来。



坐在旁边那人说了句“到了,小心脚下”,便领着我下车。



风声、树声、虫鸣、鸟叫……唯独没有人声。



依旧是一前一后夹着我往前走。



走了百多步,身后传来响动。



我立刻侧偏头。



轰的一声枪响,前面传来低沉的惨叫。



我双手握在一处,转身向后打过云,正打在后面那人的肋下。



那人闷哼一声,软软倒下。



我抬手扯下蒙眼布条。



前面那人脖子上中了一枪,双手拼命按着伤口,却止不住喷泉般溅射的鲜血,这是打中了动脉,死定了。



后面那人奋力挣扎,却连掉在身边的枪都捡不起来,这是中了我的劫血术,全身失力。



就在旁边有个挖好的坑,正好能容一人,坑边堆着新翻出来的泥土,上面还插着铁锹。



如果他那一枪打中我后脑勺的话,只要伸手一推,就可以推进坑里,省了抬尸的工夫,直接填土埋人就可以了。



我蹲到后面那人身旁,在他肩上拍了一把,问:“叫什么?”



那人神情呆滞,停止挣扎,乖乖回话。



“马明亮。”



“你伙计呢?”



“马北方。”



“手稳呢,老噶,哪家码头的?”



“以前跟马王爷,平远街被公家平了后,跑出来跟了老邦爷。”



“原来是马王爷手底下出来的,在老邦爷那也一定有个八居座吧。”



“老邦爷拜神仙的,我们这号在他面前没座,就管办席面,收拾铺子。”



“啧,老邦爷起座这么大,拜得哪路神仙?”



“我们兄弟没那个脸面知道。”



“大座场面大,老邦爷是不缺人呐,连虎头正这样的大手子都不要。就算不要,打发走就是了,干嘛要灭了人家?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点道理怎么也不守?”



“不知道,我们只管做事,老邦爷自有他的道理,不是我们能问的。”



“这办妥了,得回去跟老邦爷回话吧。天不早了,赶紧埋好回去吧。”



“哎,埋好回去了。”



马明亮木然应着,缓缓从地上爬起来,抓起铁锹就往空坑里掘土。



被打中了脖子的马北方现在不挣扎也不动弹了。



我过去摸了一把。



人已经死透了。



我从挎包里掏出个指头大的小刀片,顺着马北方发根位置仔细划过去,再贴着皮肉缝隙切入,没大会儿就把他整张脸皮完整剥下来。



这功夫马明亮也已经把土坑填平,拄着铁锹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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