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这是——”
刘备从睡梦中醒来,只觉得脑袋胀疼胀疼的,就像是昨夜喝的酩酊大醉,今天才悠悠转醒一样。
他揉着额头。
闯进房间的阳光有些刺目,温度也比昨天拍摄时来的要暖和,木梁,墙壁,窗户,都上了些年头.......
突然意识到什么的刘备,赶忙朝着身侧一摸,好家伙,是根强壮的肌腱,手感实在是过于熟悉,这是——
益德!
脑袋伸过去一瞧。
还真是黑脸大汉张飞,此刻的他睁着眼睛睡得正香。
“呼”
刘备忍住喊出声的冲动,他沉沉吸口气,蹑手蹑脚的起身,把毯子给张飞盖好。
轻轻推开门。
熟悉的风景闯进眼帘,凹凸不平的路面,高低不一的矮房,就连城墙看起来都饱受风霜之苦,墙体斑驳不堪,空气里更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气味,人汗、马、牛纠结在一起,特别还有一人赶着一群猪猡从前方经过。
那味道,令刘备的眉头疯狂跳动,他感觉连胃酸都要吐出来了。
和仙乡对比,这里简直是未开化的蛮荒时代......
感觉就像是做梦一般......
刘备抬起头,要不是脑袋里记住的知识清晰无比,恐怕他真的就当作一个梦了吧。
不过也好,仙乡纵然令人心驰神往,但这才是我的家乡,是我奋斗的土地.....
刘备攥紧拳头。
“玄德,你站在原地是为何啊?”
刘备闻声,转头望去,只见一个憨厚青年坐在棚子里正冲他笑。
他大步走了上去,走到青年对面,大大咧咧的盘腿坐下。
“宪和,你怎么在这?”刘备问。
“这不是内人要回娘家省亲,没有人给我弄吃食,迫不得已,出来瞧瞧。”
说着简雍抬起了碗,里面是满满的褐色黍米,荤腥不过是一块小小的肥肉。
简雍,简宪和,是刘备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两人的关系也十分要好,此外他的嘴皮特别厉害,能说会道。
如果真要辩论(吵架),刘备相信十个刘玄德都赶不上一個简宪和,不过两个人相处十分融洽,最多也就是朋友之间的玩笑。
“玄德,在想什么,吃没有?要不要也尝点?”
“不用了。”刘备拒绝了简雍的好意,他指着简雍的脸,“宪和,你的脸上。”
简雍连忙一摸,仔细一瞧,是几粒黍米。
“玄德,让你见笑了,刚刚不小心睡过去了,脸磕到碗里,没想到还沾着几粒黍米。”
“睡过去?”
刘备瞬间来了兴致,心想,莫不是宪和也同我和益德、云长一样,去往了仙乡,不对,不对,那我为什么没见到宪和?
“是啊,刘君,您不知道宪和那副模样有多好笑。”店家端着一个木板走了过来,脸上聚集着对简雍的调笑,他正准备把木板放在刘备的面前。
刘备连连摆手拒绝,“张老丈,没必要破费,备不像宪和,朝食拖到现在才吃。您还是拿回去吧。”
“不不不,刘君,你误会了,这不是吃食,您瞧。”
张老丈将木板放了下来。
刘备一看,果然不是食物,而是一杯......热水。
此刻还冒着滚滚热气。
刘备抱拳谢过。
张老丈说,“不用谢,我家那个竖子,多亏了您给他找了个谋生的活,我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您了,这个......实在是不成敬意,您趁热,趁热。”
热水这种东西不同于仙乡那般寻常,大汉的百姓也不是随随便便可以烧热水的,烧水的柴火都是要耗费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