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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今后必为良相,又兼两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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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瑶抓住李隆基言语漏洞,向他说道。



“哈哈……看他表现了。”



李隆基只是笑一声。



杨玉瑶等人现在还没被封“一品命妇”,再加上与李隆基相识不久,没敢太放肆。



“禀圣人,臣今日来打扰,是向您提出一些理财建议,这是刍荛之见,如有失,望圣人不要怪罪。”



李瑄这才将准备已久的理财策略交给李隆基。



这些改革法案,足足七条,都是安史之乱后名臣们根据开元天宝政策的弊病,进行改革,且成就显著,财政得到富足。



李隆基一听理财,就来了兴趣。



王鉷被驱逐后,他急需一位理财能手,帮他在不伤害百姓利益的情况下,理出大量的钱财,让他得以赏赐大臣。



他觉得这样赏赐,才能体现他君王的威严和面子。



拿着李瑄写的改革方案,第一条就让李隆基皱眉。



“七郎,你鼓励私人盐商,恐怕会损失国家的利益啊!”



李隆基将心中的疑惑问李瑄。



“启禀圣人。世人皆知贩卖私盐是死罪,但每年依旧有一大批盐商铤而走险。我们所抓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他们通过河流,甚至翻山越岭贩卖私盐。不仅仅是我朝,自汉代桑弘羊制定盐铁官营以来,这种现象就没有杜绝过。一旦地方出现盐价波动,私盐屡禁不止。所以堵不如疏,臣觉得……”



李瑄娓娓向李隆基讲解建议。



私盐和私人盐商不是一个概念。



唐代自开元九年,盐商只要交税,就可以贩卖。



但私盐则是偷偷制造,又偷偷贩卖,这才是重罪。



但到天宝年间,在官府的刻意操纵下,私人盐商往往买不到官盐。



这样商人失去卖官盐的权力,铤而走险,让那些偷偷制造私盐的人谋利。



李瑄上奏告诉李隆基,坚持官营的选择,但与私人盐商分利。



为了保障销售官盐的私商获利,从而确保官盐赢利,李瑄建议诸道对商人盐舟过境及使用堰埭的加征税,又于诸道设置巡院,加强缉查违法的私盐。



为防止因商运商销造成商人垄断盐业,李瑄又建议在各地设置“常平盐仓”,贮存官盐。



如果交通不便,商人不愿前往之处,即由官府调运常平盐仓存盐至当地售卖。当某郡县商人哄抬盐价,官府即发卖常平盐,平抑盐价。而当商人竞相降价,官府即乘机收购贮藏于常平仓,调节盐价。这样即可控制盐价、缓和百姓平民的矛盾,而官府又能名利双收。



盐是国之根本,这一条“官商分利”的改革,哪怕唐朝灭亡也在使用。



前提是地方官吏清廉,别耍什么心眼。



李隆基听李瑄详细解释,这才微微点头。



“改革漕运这一点倒是不错,提高造船价格,组建漕兵,保护黄河及其运河航道,限制地方官吏对漕运的贪腐……但是这改革常平法,七郎细致讲解一下?”



李瑄对漕运的改革方法很满意,他知道漕运贪腐严重,漕兵既可以震慑贼匪,又能震慑地方官,扼制贪腐。



随即,李瑄将常平法的改革细致地讲解给李隆基。



类似于常平盐仓。



京畿道、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东西道、山南东西道这些地区是盛唐商品交易频繁的地方。



为了充分发挥常平的营利效能,朝廷可以对开元年间颁布的常平法作两点改进。



其一朝廷直接经营常平业务。开元以来的常平法,具体业务是由各郡县自办,由于时局的动乱和市场消息的闭塞,各郡县常平赢利有限。



李瑄建议朝廷派遣专官专理各郡县的常平仓,由朝廷选择一大臣,加以权职,统一指挥。



适当情况下,还可以调遣一些其他力量,这样就可以减少了常平业务的中间环节,加快了常平商品的周转速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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