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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章 商品拜物教
谢聪虽然不喜欢王子虚,但他有一件事情没有记错:王子虚高中时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过上与众不同的人生。



当时他说出这个理想后,谢聪立即恨得牙根痒痒。后来一想起来,依然恨得牙根痒痒。因为他从来想不出这么装逼的话。就算他想得出来,也不好意思当众那么说。



但他不知道的是,对于王子虚来说,这句话其实并不是在装逼。相反其中蕴含着极大痛苦。



对于王子虚来说,他的人生,可以是光芒万丈立于人上,也可以是深陷泥涂中道崩殂——也就是说好坏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得与众不同。



为了获得那种人生,王子虚准备好了付出代价。甚至是巨大的代价。



他追求与众不同的原因只有一个——陈青萝与众不同。



他深知自己没有陈青萝那样的才华。陈青萝不费吹灰之力就与众不同了,而他想要一样与众不同,势必要做出巨大牺牲。他必须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追上陈青萝过去的步伐。



然而没想到的是,活到20岁上,他就再也没有为自己活一天。



父亲、女友、银行、领导……有形的无形的责任,沉重的压力,被推着走跟着生活流,想要活出自己的面孔都难。



他才知道,高中时的那個誓言有多么沉重。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资格成为自己。



王子虚第一次抽的烟就是煊赫门,那是事业编危机时和父亲蹲在厕所抽的,当时他光顾着咳痰去了,到30岁再次抽到这烟,才发现味儿太淡,没有大丰收那种剧烈痛切的击喉感,如同他充满野性的心灵与寡淡的生活空洞的躯壳形成鲜明对比。煊赫门装在大丰收的盒子里,连烟都不是它自己。



他意识到,人之所以想要成为自己,是因为人目前不是自己。他在目前身份里的任何循规蹈矩的尝试,都会在惯性作用下回归原貌。



如果他想要成为自己,他可以不必先成为自己,他可以先成为小王子。因为世上本无小王子,成为小王子远比成为自己要来得容易。



所以,他到屈臣氏买了一副遮面的黑色棉口罩,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



走出店面,他在玻璃橱窗前看到自己的身影,上半身一件袖口磨得发白的格子衬衫,下半身灰不溜秋的工装裤,这是他多年来的惯用打扮,几乎已经跟他的形象绑定,快被他腌入味儿了。



他意识到,如果就这样走进文暧公司,依然会有被发现的可能性,于是他大踏步走进店里,指手画脚地对着店员说:



“有没有那种,跟我身上这件完全不同风格的,很颠覆性的衣服啊?”



店员思考了一会儿,随后沉沉一点头:“有。”



她走到衣架旁,又回到王子虚面前,手里举着一条裙子。



王子虚说:“呃,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突破我的固有形象,不是想突破我的固有性别。我的意思你至少拿个男装吧?”



店员想了想,一拍手:“有了。”



过了会儿,她拿回来一件灰色的风衣。



王子虚摸了摸风衣材质,觉得也平平无奇,问道:“它的特别之处在哪里?”



店员说:“它特别贵。”



“……”



店员又说:“你不是要颠覆形象吗?你这一身的地摊货,你买件贵的,比什么都颠覆!”



王子虚觉得,她话太伤人,但说得特别有道理。



二十分钟后,身披灰色长风衣,脚踏耐克运动鞋的王子虚走出店子,他上半边脸架着一副镀膜墨镜,下半张脸则被黑色口罩挡住,已经完全没有之前的穷酸模样。



其实这一身也没有很贵,加起来就两千,还没有提去父亲家的节礼值钱。但这么多年来,一口气给自己置办这么齐全的行头,他还是头一次。以前不是格子衬衫,就是格子衬衫。



看着橱窗里的自己,王子虚双手插兜,心中暗道:你不是被消费主义击败了,即使在层层叠叠的标签下,你的内核也依旧没有改变。



他给左子良打去一个电话,说自己距离公司还有1公里,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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