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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团练消息
沧水县,除了松鹤武馆之外,还有四家成规模的武馆,分别是风雷武馆,黄氏武馆,飞王武馆和刘家武馆。



黄氏武馆,是五年前游说其他几家,在秋猎中围攻松鹤武馆弟子,并在后来打破底价、恶意竞争的牵头人,如今在沧水县的名望也是最高,称得上一句如日中天。



虽然他们连着几年,秋猎中的表现都略逊于风雷武馆,只排在第二,但是他们的弟子数量已经超过两百人,比风雷武馆更多。



而且黄家的族亲也善于经营,既有在县衙中办事的书吏,又有开办酒楼、当铺、药堂的,面子很大。



黄家这一代的家主,也就是武馆馆主,叫做黄明礼,刚过五十岁,又是习武之人,气血旺盛,须发都还是全黑,却已经因为养尊处优,生出了几分富态。



近两年他最喜欢的,就是大早上起来,带着个紫砂茶壶,在自家的产业上走动。



沧水县囊括方圆千里之地,但其中大多数地方,都是险山恶水,真正有人常住的地方不多。



而县内这几家大武馆,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原因,选址的时候,基本都选在了城镇边缘,接近荒野的半山腰。



黄家武馆在山脚下开辟了大片的演武场,据说是把原本的土地先夯了一遍之后,铺上碎石,再铺一层土,用青砖覆盖,最后再运来大车泥土,厚厚的铺上一层,夯得如石头一样坚硬。



这样的场地耐用,能经得住功夫深厚的人在此演武,又不容易让初学者伤到筋骨,但也昂贵。



光是这片看似平平无奇的场地造价,就够一般人家盖三四间大屋传下去了。



场地上摆了许多兵器架子,以剑、枪、铁棒、木棒为主,还有很多石锁,杠铃之类的器械。



早上露珠还没蒸发掉,已经有六七十号人在此练功,吐气开声,肃杀威严。



最精彩的是场地中央,身穿皮质护甲,拿着木棍对练的那群人,下手毫不容情,堪称杀气腾腾。



就算木棍顶端都用厚布包裹,对方身上还穿了护甲,但只要稍不留神,被一棍顶中要害,至少也得倒飞出去三四步远,好一会儿缓不过气来。



“不错,不错。”



黄明礼看得暗自点头,“上回教训过他们两句,要他们够狠,一动起手,就当对面全是杀父仇人,看来他们是听进去了。”



武馆正常练功都难免受伤,这样狠练,受伤的概率自然更大,但是黄明礼并不吝惜那些治病买药的钱。



他很清楚,黄家能有现在的局面,根子还是靠了武馆的声势,武馆的子弟培养得好,黄家的基业才能稳得住,才能有更进一步的可能。



反正松鹤武馆衰落的时候,黄家是实际得利最大的一家,凭黄家现在的产业,就算是再多养一百号弟子,也敢说一句养得起。



不过真要是哪家武馆,有了超过三百名弟子的话,县衙那边,恐怕就要坐不住了。



县令在当地势单力薄,但也没谁敢把他逼急了,毕竟他背后可是连着郡守的,能不破坏这份底线,还是不要破坏为好。



黄明礼抬起紫砂壶,壶嘴里飞出一线清泉,落在口中,热气腾腾,暖心暖胃,正准备转身往闹市区走,却看见自家小儿子黄千里从外面回来。



那黄千里身边原本还有几个师兄弟,远远的看见了黄明礼,就急忙散开,去了演武场上,装模作样的演练起来。



“爹!”



黄千里孤身过来,硬着头皮喊了一声。



黄明礼从他身上闻到一股脂粉气,脸色不悦:“你又去睡女人了。”



“露琴楼那边新来了几个小娘子,听说是刘家从别的县买来的。”



黄千里讪笑道,“我就去尝尝鲜。”



黄明礼冷哼一声:“千里,我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成为我黄家的千里驹,你从小也没让我失望,不比苏家那小子差多少,二十三岁就练到气海大成,勉强能算一句青出于蓝了。”



“可是气海大成之后呢,你最近这两年,功夫进展了多少?只看见你三天两头的,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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