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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癖好
“比如,有人早上起来不刷牙、不洗脸,带着口臭就要开始创作。所以读者看到的都是这位作者带着起床气写的作品。”



“你说的是巴尔扎克还是海明威,很多作者喜欢早上工作。”



“巴尔扎克是个心脏肥大的咖啡傀儡,封他为世界上最爱咖啡的作家绝对是再合适不过。”



流云无奈地笑了,“喜欢咖啡没什么问题,可是巴尔扎克实在喝太多了,据说他一生喝掉五万杯咖啡,一天要喝五十杯。”



“看来你没有喝咖啡才能写作的癖好。”



沐春越说越来劲。



“我没有,我一天最多喝一杯咖啡。”



“海明威换了老婆之后灵感总是爆发,而且喜欢在老婆还没有醒来的早上写作。谁知道他有没有刷过牙,洗过脸什么的,据说他和当时新换的老婆在巴黎的时候租住在一个很冷的房子里,每天只能早早上床相互取暖。海明威喜欢那个阁楼,说什么早上总是头脑清醒。



这家伙的确是硬汉,他站着写作。”



流云很喜欢海明威,听沐春提起海明威便也来了兴趣。



“他还喜欢将十支削好的铅笔放在桌子上,这样才能写得流畅。”



沐春撇了撇嘴,“我记得是二十支。”



“是十支。你可以去翻翻《流动的盛宴》。”



“我就是从《流动的盛宴》里读到的。你记错了吧。”



流云自信十足,这种问题他怎么可能记错。碍于对方是医生,流云也只好不予争辩。



“科塔萨尔喜欢撸猫,喜欢撸猫的作家太多了。有个研究说喜欢撸猫的作家比喜欢狗的作家更容易成名。”



看来这医生还知道得不少啊。



“他的确喜欢撸猫。”



其实流云对科塔萨尔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又不想表现出自己不知道,作家嘛,总不能说对一些知名作者不了解吧。



博览群书是一种优秀品质。



“卢梭酷爱炙热,他光着头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创作,享受热浪带来的快感。”



沐春背书一样越说越激动。



“可是博叙埃热爱寒冷,他时常穿着大衣,将脑袋脑袋塞进厚绒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间中创作。”



“太厉害了,果然是博学多才啊。”



流云有些骄傲,摊摊手,好像在说,这没什么,恰巧比较熟悉而已。



“伍尔夫也喜欢站着写,还有那个谁,写《天使望故乡》的作者。”



《天使望故乡》,糟了,这本书那么有名,流云竟然一时之间忘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虽然医生也面露难色,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的模样,可是他想不起来很正常,但是自己要是也想不起来,太丢人了吧。



越是着急,越是想不起来,明明呼之欲出的作家,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他的编辑就是海明威和菲兹杰拉德的编辑。”



“说起,菲兹杰拉德啊,《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是杰作,海明威是不是也自愧不如啊。”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海明威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写得太好,自己自愧不如于是自杀?”



“当然不是,海明威是硬汉,他的死,我认为绝对是那把猎枪的错,那把猎枪怎么就能在那个地方放着呢。”



“看来你是真的喜欢海明威。”



“那是当然。偶像啊。”



沐春心驰神往地双手交叉,一副崇拜模样。



“那个作者,想出来没有?”



流云脖子通红,糟了,还没有想出来。



幸好楚思思这时候打断道:“要去做检查了,再不去的话上午什么也做不到,等到下午也做不完的话,明天还要重新来排队。”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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