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从来没有自己走出过约逊城,记得上次出城的时候还是在三年前。有一名和平小镇的病人已经病入膏肓,祖父不得不带着刚满十二岁的自己走了两个多时辰,才赶到和平小镇。
那时她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路,走了一会儿就哭着喊着让祖父背自己。不得已,老人只好躬起了本就弯下去的腰,将小女孩放到了背上,老人同时还要拿着沉重的医疗箱。
她记得自己听着沿途小鸟的歌唱,安稳地在祖父后背上睡着了。“小艾玛,”祖父的呼唤犹在耳边。“快下来,我们到地方啦。”等祖父将她放下来的时候,他的腰似乎也永远定格在了那里。
此时,祖父老得再也走不动那么远的路了,甚至有可能连约逊城也走出不去了。
那天怎么都喊不醒祖父,可是让她的心坠落进了深渊。好在,那个蓝帽子家伙在祖父生病的时候施展魔法救活了祖父。最近几天,祖父的病情好转了不少,已经可以自己出门问诊了……
那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可以施展魔法轻易降伏凶狠的佣兵、可以将垂垂老矣的祖父救活、可以把自己从阴暗恐怖的老鼠窟救出、甚至可以让自己的父亲毕恭毕敬……
此时,她带着一分对外面世界的陌生、带着三分对未知的探索欲、带着三分对祖父的愧疚,还有三分对父亲的愤怒走出了约逊城。
如果父亲发现自己突然失踪了,一定会让胖叔带着人全城搜索自己吧,如果他们再去花楼寻找自己的话,一定会失望吧……
是的,就在晌午的时候,她躲开了父亲安排在医馆外的监视,悄悄偷跑出了约逊城!
她对自己说,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回约逊城,不然祖父长时间见不到自己,一定会着急的。
出城或许很容易,路上行走可就难了,小时候祖父背着自己都要走上两个时辰,自己走的话或许会快点,但至少也需要一个时辰吧,思及一个时辰都要在路上渡过,她顿感无聊。
如她所想,出城确实比较容易,不像胖叔吓唬自己那样,城门口站着两个石像鬼看门……刚刚守城的士兵连问都没问就让自己出来了,根本没有人正眼瞧自己一下,好吧……已经习惯被无视的艾玛旋起来两个小酒窝,头也不回地朝着北方走去。
“和平小镇的北面,一个巨大的贮木场,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木材,那就是我家,我和祖父住在阁楼里面,阁楼很高的,站在我家阁楼顶上,可以望到北方的草原……”她回忆起自己的“御前侍卫”所说的话,立即提起了精神,越走越快。
她好希望自己有一匹马,可以在无边无际的草原驰骋,可以从马上弯腰采下鲜花,一路奔弛到约逊城,让风在后面追着自己,把扰人的思绪全都甩飞。但她心里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自己连驴子都没骑过,又怎么会骑过马呢。自己可是很怕高的啊!要是从马上摔下来怎么办,那不就落成了光头骑士的下场了吗?如果有一个恐怖老爷爷路过的话……想到这里,艾玛便决定以后永远不要骑马了。
她沿着一条幽静小路行走,偶尔会回头注视,当她真的看不见约逊城的轮廓的时候,心里却无由来地慌了起来。又缓缓退回了两步,看向那个房屋密集的自由城邦,那是她曾经生活了十五年的城市啊!陡然地离开,让她内心突然没了着落。
艾玛愤恨地紧咬嘴唇。看着远处的约逊城,自己在犹豫着什么呢?难道要灰头土脸地跑回去么?真是该死!有什么好怕的!她最后远远地看了一眼那座城市,扭头便跑。
一条条不知名的树枝从树上低垂下来,划痛了她的脸颊,艾玛痛恨这种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又疼又痒。不得已,她开始放慢了速度,却发现自己已经跑出了一片小树林,进入到了一片平原,眼前一望无际的绿色。她记得绿色的尽头就是和平小镇,走到这里,应该已经走过三分之一的路程。
这是一处草深没过脚踝的青绿平原,艾玛远远地看见几头麋鹿在平原和树林间跳跃,灰兔不时跃上草平面,然后又低身潜藏,就像是一条滑不溜丢的鱼。
约逊城永远不会存在的青草芳香扑鼻而来,其间还夹杂着薰衣草的淡香。果然,艾玛从遍地的绿色中找到了几抹深紫。
将薰衣草捏在手中,缓缓挽出了一个圈,很快她就用薰衣草编织出了一个简易手镯。看着这充满馨香的手镯,她只觉得路途的辛苦瞬间一扫而光,满心都被欢喜占据了。